真实记录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法院司法侵权、徇私枉
法枉法裁判案例
案情简
2004年至2005年我山西省阳泉市双路物流公司为本市郊区李家庄村垫资兴建一所小学校,投入资金二千余万元,当我公司要求甲方返还工程款时(建设方;李家庄村委会),该村村长在一辆冒牌警车的开道下,冲进施工现场将我公司的施工机械和物资抢劫一空。我公司报案市公安局时,阳泉市郊区法院将所抢的施工机械和生存设备予以查封扣押,将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变成了民事案件。
我公司针对法院的枉法行为进行抗争,他们为逃避罪责进一步勾结动用黑社会资源,先对公司的法人代表进行追杀抄家,企图迫使我们放弃正当的维权未达目的。又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将公司法人代表冤判六年投入监狱,在公司法人代表失去民事能力情况下,郊区法院肆无忌惮地进行枉法裁判,虽判定原告败诉,却又将我公司的设备财产全部没收。我公司上诉至阳泉市中院,中院撤销其错误的制裁决定,但郊区法院在中院下达撤销决定书的一年后,才解封被扣押的财产,解封时不派人向我公司移交财产,我公司在查看财产时,确定工程机械和生存设备大部分丢失,留下的已经报废,近千万元的设备财产被他们侵吞瓜分,又给我公司造成一千七百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当时公司以书面形式向郊区法院递交了财产损失情况,并请求法院赔偿。但郊区法院没有做任何的回应。
2011年7月公司法人代表出狱后,开始向郊区法院正式提出赔偿请求,前后向其递交了十余分书面材料,但郊区法院没有给我公司一次书面回复,导致我公司无法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迫使我公司走上上访之路。山西省高院、阳泉市中院都十分重视关注此案,敦促郊区法院解决,山西省高院佐院长还为本案批复,可郊区法院对此乃熟视无睹。今天我们的上访属实无奈之举,请求各司法机关、各位领导、各位善良正义的好心人能理解我们,帮助我们支持我们,在此我公司一百余名员工携全体亲属谢谢您。
山西省阳泉市双路物流责任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