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8月山西省运城市发生了乙脑散发流行。运城市地域广阔,人口约450多万,卫生厅文件显示,截止2006年8月9日共报告乙脑病例44个。实际情况就是,运城市平均10余万人口中才有1个乙脑病例,是以农村地区为主的乙脑散发流行,未见到一个村有两例乙脑患者。
我们向疫情分析专家了解了一下,历年的数据表明,运城市本来就是一个乙脑高发地区。特别是“非典”以后群众对传染病的敏感性逐步增强,实行了网络直报后,疫情漏报数逐年降低,虽然2004年以来山西省传染病报告发病数连年大幅度攀高,只是减少了漏报发病数,较为客观地表达了山西疫情现状,运城乙脑发病数并未明显高于往年。这时候,需要冷静的是卫生行政、业务部门,应该认真分析乙脑疫情,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安定社会,引导敏感的群众、媒体,科学防控乙脑。具备基本业务知识的防病工作者都知道,乙脑疫苗的最佳接种期是流行季节前1个月,每年3-5月份接种较合适,8月中旬已过了乙脑疫苗的接种时期,不宜应急接种乙脑疫苗,灭蚊防蚊是预防乙脑流行的有效措施,群众可清除房前屋后的积水,喷洒消毒杀虫药物,消除蚊虫孳生地,并利用蚊帐和驱蚊剂等防蚊。
但是,李书凯、栗文元借运城乙脑疫情的机会,利用卫生行政、业务部门的公信力,滥用权利,不但启动了运城市乙脑疫苗应急接种,利用媒体大力渲染,而且,在2006年8月11日向全省下发了《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晋卫疾控[2006]26号文件,文件要求各地 “积极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接种是最有效的控制疫情措施,各地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的要求,有计划的开展乙脑疫苗应急接种工作,特别是针对高危人群和儿童、学生的应急接种工作。各地要做好做实本次应急接种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免疫屏障。”
山西省除运城地区外,其他10个市106个县区,3000余万人口,卫生厅文件显示,截止2006年8月9日共报告乙脑病例69-44=25个,平均100余万人口中才有1个乙脑病例。
这10个市106个县区的乙脑发病数完全在正常范围内,也需要进行乙脑疫苗应急接种?
卫生部卫疾控发(2004)75号《流行性乙型脑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开展应急接种的基本条件是爆发疫情。且问山西全省乙脑爆发流行了吗?运城地区是乙脑爆发流行区吗?三联生活周刊2006年8月24日刊登,运城市疾控中心主任周仁义观点:根据流行病学原理,短时间内在小范围出现100人以上的病例,才能称为“疫情爆发”。运城的疫情并不象外界想象的那么严重。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全部范围内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2006年8、9月,组织山西省全面开展乙脑疫苗应急接种,省卫生厅是否报告省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李书凯副厅长签发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应急接种,指导媒体宣传预防接种是最有效的控制疫情措施。致使山西老百姓的越来越关注应急接种乙脑疫苗,并一度形成了社会恐慌。他们以牺牲群众利益、引起社会恐慌、国家经济损失为代价,抓住了社会的“眼球注意力”,通过他们设计的卫生部部属企业、山西疾控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北京华卫公司,大发疫苗不义之财。运城地区消费乙脑疫苗200~300万人份,全省消费乙脑疫苗达500~600万人份以上。当时,乙脑疫苗的厂家采购价格为9元/人份,在山西的消费价格为28元/人份,山西省老百姓的消费总额在1.5亿左右。因其引起的社会恐慌,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难以估计。
《山西晚报》2006-08-16报道:“今天,记者从省卫生厅疾控处了解到:为了在全省范围内更好地预防乙脑疫情,省疾控已紧急调拨100多万支乙脑疫苗,配送到我省各市。其中,作为疫区的运城市,调拨了42万支,但仍然满足不了当地的接种需求,省疾控也将以运城为重点,继续配送保证供求平衡。由于运城市乙脑疫情的高度散发,我省各市都迎来了乙脑疫苗接种的高峰期。省疾控中心接种门诊目前一天就达到了近800人,儿童、成人各占一半……。目前,全省统一使用‘乙型脑炎纯化疫苗(Vero细胞)’,统一28元一支(不包含注射费)。……专家提醒为了更好地预防乙脑疫情扩散,还是提倡、鼓励大家积极接种疫苗……。”
2006年8、9月,山西不宜时机应急接种乙脑疫苗的歪风刮到了外省,引起了国内其他省、市老百姓的关注,询问卫生部门是否要进行乙脑疫苗接种。北京、湖南、海南、浙江、河南、陕西等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专家们提示社会,此时,不宜应急接种乙脑疫苗,灭蚊防蚊是预防乙脑的有效措施。
李书凯副厅长看到利用传染病事件可以做成大买卖,一发不可收拾。2007年3月16日,他以自己设计的2006年8月山西乙脑爆发流行为概念,蒙骗相关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工作的通知》晋卫疾控[2007]4号文件,面向山西0~6岁儿童、7~15岁学生、中学生、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其他大龄人群,兜售高价乙脑疫苗。
这是一次全民性大规模的乙脑疫苗集中接种活动,涉及应种人口千万以上。该《通知》要求广泛动员各级政府领导、社会各界,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开展宣传活动,并规定了六条宣传活动标语。其中的3条标语是:
为了您孩子的健康,请给您的孩子接种新型乙脑疫苗;
接种新型乙脑疫苗,是您对孩子健康成长的最佳投资;
预防乙型脑炎的最佳选择是接种新型乙脑疫苗。
标语中的新型乙脑疫苗,就是精制乙脑疫苗,接种服务价格为28元/人份,被回避的是普价乙脑疫苗,接种服务价格为3元/人份。
李书凯副厅长只宣传精制乙脑疫苗接种服务的目的是:让“北京华卫”获得丰厚的利润。
该《通知》要求,把标语贴到建筑工地等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地区,动员他们接种新型乙脑疫苗,可见李书凯副厅长是全方位兜售着高价乙脑疫苗。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劳作十几个小时才挣15~20元,对这样的低收入的弱势人群也不放过,宁愿沾满汗碱的钞票装入自己的腰包,也不愿多一支普价乙脑疫苗流入市场。
为了防止其他疫苗生产批发企业参与竞争,确保他们推销的新型乙脑疫苗的服务价格,维护北京华卫获得100%的利益。该《通知》中要求各地,统一使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订购和逐级配送的标有“山西专用”字样的疫苗,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非规定渠道购苗接种,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这样大规模的乙脑疫苗集中订购,应进行招标让利于民,这个过程已被“合法规范的运作平台”中的“连等式”取代了,北京华卫既是供应商,又是订购者,批发、零售价格由这个三人公司确定。
据知情人讲,数百万人份乙脑疫苗,均由北京华卫贴“山西疾控专用”标签,粘贴标签的环境是常温办公室,疫苗长时间常温停放,药效很值得质疑。
该公司在这次消费额上亿元的乙脑疫苗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着“不卖疫苗、只卖‘山西疾控专用’标签”牟取暴利的行为,有待于检查部门核实。
由此可见,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就是推广“华卫牌”疫苗的总司令。他在2007年9月12日接受《人民监督网》朱瑞峰记者采访时表示: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栗文元380万/年出卖山西省疫苗供应和管理权完全合法,他负法律责任。对于他签发的卫生厅文件,名为确保免疫效果和群众的生命安全,实为出卖3500万山西人民生命健康保障权,更应承担法律责任。他组织、策划、实施的北京华卫疫苗垄断经营体系,严重违反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并造成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公益服务职能严重变质,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疫苗及国有冷链系统是卫生防病的重要武器,是国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技术支撑,把山西省的疫苗供应和管理权买给私营公司,变成营利的工具,威胁着山西人民健康和生命。如果“华卫模式”在全国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
李书凯副厅长包装北京华卫公司,大搞公共卫生权力寻租买卖,制造假公济私的疫苗经营体系牟取暴利,他的职务行为坑害了群众、欺骗了人民、蒙骗了组织,严重损害、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尤其是2006年的运城乙脑事件,2007年的集中接种乙脑疫苗活动,给国家和山西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其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渎职等多种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