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纪检委调查组公布疫苗腐败案的“调查”结果

2008-01-08 20:13 来源于:人民监督网 | 作者:记者 朱瑞峰 | 浏览:
2008年1月7日上午,山西省卫生厅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布山西省卫生厅疫苗腐败案调查结果。

  ——厅纪检组长查处副厅长乃小马拉大车,调查结果让人笑掉大牙

      2008年1月7日上午,山西省卫生厅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布山西省卫生厅疫苗腐败案调查结果。

  辛旭光(山西省卫生厅纪检组长):同志们,现在开会!我先介绍一下,这位是山西省纪委一室主任董少炜同志,这位是山西省纪委一室主任检查员杨红梅同志。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欢迎。(鼓掌)

    今天的会议只有一个议题,就是通报省疾控中心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去年9月27日网上署名举报(人民监督网)“山西3500万老百姓生命健康保障权被出卖”这一文发表以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引起卫生部的重视,高部长(高强副部长)有批示,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领导高度重视,也引起了卫生系统的强烈反响,这几个月炒的是沸沸扬扬。

今天,终于有了结果。这篇文章出来以后省卫生厅党组高度重视,俊峰厅长(李俊峰)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省疾控中心的问题,并向省政府、省纪委、省委宣传部领导作了专题汇报,派出专人疾控处的冯立忠处长、计财处的刘中雨处长,到卫生部专门咨询有关疫苗管理的规定,找到了当时制定疫苗管理条例的专家,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得到了卫生部、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委宣传部领导的大力支持,特别是省纪委分管案件的张晓亚同志亲自听取汇报,在我们成立专案组以后张晓亚书记提了六点意见,并派董少炜主任、杨红梅主任检查员等五名同志,参与了整个案件的调查工作。

 董少炜主任、杨红梅主任检查员是省纪委办案能手和专家,办理和参与了许多大案要案。例如:侯伍杰的案子、邵建伟的案子等都亲自参与。这两个月来,他们非常辛苦,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专案组成立以来本着对山西老百姓健康负责的态度,本着对卫生系统和卫生厅负责的态度,本着对省疾控中心负责的态度,本着对栗文元同志负责的态度,同时本着对陈涛安同志负责的态度,进行了调查历时两个多月,董主任、杨主任非常辛苦,工作非常努力,今天有这个结果,是与他们辛勤的劳动是分不开的,是与他们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关心支持我们的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以及董少炜主任、杨红梅主任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请山西省纪委杨红梅同志通报有关案件的初核情况;

第二,请董少炜主任代表省纪委讲话;

第三,请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郝光亮代表厅党组讲话(李俊峰厅长在卫生部开全国卫生工作会)。

  下面进行第一项,请山西省纪委杨红梅同志通报有关案件的复核情况,大家欢迎!

  杨红梅:省卫生厅成立了调查组,于2007年10月到12月对省疾控中心有人反映,省疾控中心栗文元涉嫌贪污、受贿、洗钱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省纪委派我们五名同志全程参加了案件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调查组先后调取了相关证据,聘请了省纪委审计中心对省疾控中心历年来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情况,北京华卫公司代替省疾控中心清理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了财务审计,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核实,现将初步核实的情况通报如下:

第一,初步核实了几个问题。

举报材料反映,撤消原有的生物制品供应站,设立虚假的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将中心原有的生物制品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变为个体经营。 

  经过调查, 2005年12月28日的省疾控中心晋疾控行[2005]21号文件,决定设立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该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配送中心的具体工作委托北京华卫公司负责。2005年12月31日前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的债权、债务委托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清理。2005年12月30日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公司业务托管合作协议,约定该配送中心为配送生物制品的专门机构,配送中心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

  经过调查,北京华卫公司于2004年1月6日在北京批准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万元。即,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田建国。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批发生物制品、疫苗及其他销售。药品经营许可证号(京AA0000061)北京华卫公司是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团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的下属企业。

  关于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公司合作方式是否符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省卫生厅于2007年10月25日向省政府上报,《关于对省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供应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报告》中认为,省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的供应方式符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我省第二类疫苗供应充足,疫苗价格低于有些省份,使群众收益,传染病情得到有效控制,省疾控中心出租房屋符合有关规定,省疾控中心成立配送中心未违反人事管理规定。对此问题调查组未作进一步的调查。

  根据,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公司业务托管合作协议,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5年,乙方在签署协议之后,交纳50万元人民币或甲方认可的价值50万元资产作为风险抵押金,2005年12月北京华卫公司购买了广本轿车一辆,以27万的价格抵押在省疾控中心,该车由栗文元使用至2007年10月,之后封存在省疾控中心车库之内。2006年2月22日华卫公司电汇省疾控中心风险抵押金23万元。2006年4月北京华卫公司又购买了广本轿车一辆用于该公司业务使用。另据调查,根据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公司业务托管合作协议,华卫公司每年缴省疾控中心共计380万元,2007年9月北京华卫公司向省疾控中心提出了中止合同的请求,2007年10月12日,省疾控中心解聘了华卫公司总经理田建国配送中心主任的职务。根据协议,截止2007年10月底应缴未缴省疾控中心协作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47余万元。

  第二,举报反映,成立北京华卫公司掌控的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导致多年来积累的国有资产和资金全部流失 

  经过审计,截止2005年11月11日,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债权为2756余万元,与举报材料债权2904余万元相差108余万元,原因为,不应该成为债权的一类疫苗金额为111余万元,统计及其他原因有错误36余万元,债务2010余万元,举报材料2003余万元相差7万余元,原因是举报材料统计有误。库存365万元扣除过期疫苗8万余元与举报材料相符。2005年12月31日交给华卫公司清理的债权为2521余万元,债务为1661余万元,库存为136余万元。2006年3月16日省疾控中心与华卫公司签订了债权、债务补充协议,规定省疾控中心清欠工作启动之前,委托北京华卫公司代收省疾控中心2006年之前的疫苗货款,华卫公司要向省疾控中心定期报告情况,包括金额、明细等。华卫公司代收货款不得占用、挪用,截止2007年10月31日省疾控中心共收回债权798余万元,其中省疾控中心收回债权578余万元,华卫公司代收回债权220余万元。2007年9月10日省疾控中心给华卫公司下达了催款通知书,华卫公司2007年9月24、25日分两笔将220余万元债权电汇给省疾控中心。华卫公司占用债权用于经营活动,最长的19个月最短的3个月。截止2007年10月底二类疫苗债权1722余万元,债务为1253余万元,库存99余万元。

  第三,举报反映,设立北京华卫公司帐号大肆侵吞转移省疾控中心国有资金。

经过调查,省疾控中心配送中心依据省疾控中心晋疾控行[2005]21号文件,于2006年1月6日,向各市疾控中心等业务单位发函,明确省疾控中心委托北京华卫公司托管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和处理债权、债务,并告知了省疾控中心和北京华卫公司的银行帐号。因此,北京华卫公司在代收省疾控中心债权,销售库存疫苗和经营疫苗过程中,使用了公司的银行帐号,并于2007年9、10月将代收的债权及销售疫苗库存的款项交回了省疾控中心。

第四,举报反映,栗文元有涉嫌贪污、受贿的犯罪行为。

1、反映栗文元个人经济问题,由于没有明确的鉴别出北京华卫公司田建国与栗文元有个人的经济来往,调查组没有发现栗文元的个人经济问题。

2、综合结果:㈠关于省疾控中心二类疫苗的供应合作方式,省卫生厅已向省政府作出上报,认为省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的供应方式符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㈡省疾控中心原生物制品供应站的经营二类疫苗的国有资产没有流失。

㈢北京华卫公司抵押在省疾控中心的两个车未在双方固定资产帐上体现。

㈣未发现栗文元有贪污、受贿、洗钱的问题。

㈤省疾控中心在财务管理债权、债务使用轿车抵押风险的问题栗文元存在过错。

㈥建议省疾控中心建立、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㈦建议省卫生厅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山西省二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办法》。

山西省卫生厅调查组

2007年12月27日

 

  辛旭光:下面请省纪委董少炜主任代表省纪委讲话,大家欢迎!

  董少炜:同志们,刚才杨红梅同志通报了,省卫生厅调查组关于对举报省疾控中心栗文元贪污、受贿、洗钱问题的初核报告。下面受省纪委领导委托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高度重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恪尽职守、履行职能,大家都知道卫生系统担负着防病治病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任,卫生部门的各项工作都于人民的切身利益相关,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部门和行业。为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我们国家专门制定了《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规,赋予了卫生部门预防控制疾病的职责,对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监督,国务院《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明确了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希望省卫生厅和省疾控中心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我省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控制,确保我省二类疫苗供应及时、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第二,关于对举报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贪污、受贿、洗钱等问题的调查,省纪委同意省卫生厅调查组初核报告。根据省纪委领导的指示,我们对省卫生厅调查组的工作进行了指导、协调,调查组经过两个月大量细致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完成了对群众反映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有关问题的初步核实工作。经向省纪委领导汇报,同意省卫生厅调查组初核报告。并明确指示这个问题就此了解。希望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作好职工的工作,把工作精力集中在为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服务上,以保障全省人民的健康大局为重,不断提高防病治病水平,不断推进我省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关于在调查中发现省疾控中心的有关问题栗文元负有一定责任,对于这次群众反映省疾控中心的问题,经初步核实,没有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但是省疾控中心在财务管理,债权、债务处理及用轿车抵押风险保障金等方面的问题,我认为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负有一定责任。希望省卫生厅和省疾控中心领导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健全制度、以人为本,切实规范各项工作,把我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搞扎实,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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