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中的人渣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在人们心目中警察是一个神圣而受人钦佩的职业,然而,在人民警察队伍里一样有更垃圾的人渣,他所做的一切都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用他的话说:在茂名地区没有摆不平的事,只要

  在人们心目中警察是一个神圣而受人钦佩的职业,然而,在人民警察队伍里一样有更垃圾的人渣,他所做的一切都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用他的话说:在茂名地区没有摆不平的事,只要是看你钱的份量够不够,-----这个公安系统败类就是电白沙琅派出所民警,李勇。

   李勇的罪行是众所周知的,他凭着在派出所有关领导的信任,在社会上为非作歹,许多刑事案件给了钱就不用抓人,没钱给他就追宗到底,全身上下都是名牌,带的手机,手表都要他两年工资的价值。下面列举李勇罪行:

1,        财产来路不明:在沙琅原新城大酒店隔离在建商品房产,准备用来养情妇及私生子,在水东多处也有多处房产。

2,        重婚罪:李勇原妻是水东派出所长吴雄之妹,已生有一女。在沙琅又养有一娇妻,二任妻子是电白望夫新丰人,现跟随李勇居住在沙琅如意郎酒庄对面茶庄二楼并养有一子。

3,        目无法纪:黑车当私家车。一直几年以来,李勇所用的私家车是一辆无牌无证皇冠3.0黑车。还经常炫耀说:黑车在别人手里就是黑车,到了我手上就变白了。

4,        涉黑涉赌罪,四年前在其亲戚任沙琅派出所长时向各赌场要股份,没他股份的一律没法开场,有他股份的想怎么开都行,所以在沙琅古惑仔中称他为“大吸血鬼”

 如此种种罪行,都是沙琅人民众所周知之事,是上级不知他犯罪,还是他的保护伞太强大呢?为何执法者竟犯这些弱智罪也无受到处理?是人民警察享有这种特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相信李勇这些罪行终会受到法律制栽的,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将这个公安系统的人渣绳之以法。本人将会把这份材料逐级上访,直到李勇这个败类受法律制栽为止。

  附件:有李勇二老婆及其同二老婆所生儿子照片一份。本人相机存有大量李勇二老婆的照片。如有需要可随是复制给执法部门。

另:2012年11月28日晚上22:00左右李勇收到电白沙琅坡富参赌人员张量成,林俊,阿文,阿芳,等六人18000元,然后放人,还有一万元赌资也没收,不知去向。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