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最牛的执法队长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珠海市最牛的执法队长 邹建文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行政执法中队担任队长多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赂,2012年6月份经金湾区纪委查实邹建文受贿情况属实,邹建文受贿没有受到法律的

                                                           珠海市最牛的执法队长

  邹建文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行政执法中队担任队长多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赂,2012年6月份经金湾区纪委查实邹建文受贿情况属实,邹建文受贿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只调换到珠海市金湾区红旗执法中队继续担任执法队长。这分明是掩人民群众耳目,让邹建文受贿犯罪逍遥法外。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是党员、国家公务员及执法部门领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知法犯法,受贿赂,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