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南海舰队抢夺了我们的“面包”,还不允许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尊 敬的各位同志:您们好! 我们是南海舰队2000年后转业并定居广州市的全体营连级军官(约500多人)及家属,自今年五月份以来一直在进行小洲经济适房房的参建权维权。其基本情况

   尊敬的各位同志:您们好!

        我们是南海舰队2000年后转业并定居广州市的全体营连级军官(约500多人)及家属,自今年五月份以来一直在进行“小洲经济适房房的参建权”维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起因: 南海舰队启动广州小洲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参建对象:全舰队范围内2003年12月后任副团职以上且生活基础在广州市的干部(包括已转业多年副团以上军官)。我们(营连职军转干部)认为该政策撇开营连职军转干部行为于法于理于情均有失公平,失公道,严重背离了军委、总部有关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基本精神和法律法规,对我们营连职干部具有明显的歧视性和选择性!严重损害了原海军部队营连级转业干部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伤害我们这些昔日保卫海疆卫士的感情。因此我们自发联合维护我们的权益!       
     经过: 2012年5月12,我们向南海舰队驻广州海军快艇第二十六支队政治机关递交了诉求函,
该支队的副政委当场表态:你们就死了这条心吧!
 6月1,海军快艇第二十六支队周副政委代表舰队约我们的五名代表谈话,通报了舰队对我们诉求的回复(但不见文字),很生硬的两条:一是政策不不支持;二是军产土地资源有限
 6月中旬,我们分别向海军、广州军区、广东省、广州市等相关单位递交了我们的诉求函。都没正面回复!!!
 7月21上午,我们营连职转业干部到小洲实地参观舰队师团级超标准的经济房的规划图和汽配城建设,群情激愤。    
 7月29上午我们营连职(约200余名)转业干部到广州军区门口用实际行动表达我们诉求。
 9月5,支援舰三支队广州勤务船大队岳副政委送达《致舰队驻广州片部队要求参建小洲经济适用住房的营职复转干部及家属的公开信》(注明此信是8月14日舰队发文,并无印章,怀疑此举不是舰队党委会决定),针对公开信的五个方面,我们随后加以解读和驳斥!     
9月6日,舰队工作组到广州,采取个别人谈话的方式,用低级手段威胁,恐吓我们,若无成效,再派人递话进行公开的威胁!   
 9月9上午,约三百名营连职转业干部携妻带儿女自发来到广州基地大门口,要求舰队工作组当场子解读文件,正面答复,工作组不仅不露面,反而暗派一保卫处长带几个现役军人身着便衣混在队伍中拍照录音,并起哄
 9月10后至中秋前,南海舰队以政治部林副主任为领导的工作组,次日成立所谓的“公开信送达小组”(此公开信是蓝色小本,有舰队印章,日期改为9月7日)对所参加诉求签名的营连职转业干部采取包干“跑点”的方式送达,对我们政治上的污蔑、诽谤。
2012年10月11日,我们有两名同志曾向海军政治部纪检部专项巡视组(蓝天大厦522房)董干事,闵干事呈交过材料。
2012 年10月22日晚,喜闻南海舰队后勤部管建国部长陪同海军后勤部徐部长来广州视查工作,我们有十几名代表在原基地招待二所内要求面呈材料并反映我们诉求;当时徐部长住306房,管部长309房。他们派头不可一世,直至深夜,两部长均闭门不见!最后无奈再一次让26支队喻政委转呈。(后来据称,两级部长专程为“让小洲军队地产搞汽配城合法化”而来)。
我们维权一直在进行着···········进行着··············进行着···。
凭什么?海军南海舰队有什么权力断章取义,非法剥夺营以下干部经适房参建权呢??!!
爱党!爱国!爱海洋!
反对军中搞特权福利! 反对军中权贵官僚主义!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