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回扣百万 抗非典名医被查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图:被人民监督网曝光的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罗红涛 7月16日,佛山市纪委发公告,市一医院感染科主任罗红涛利用开具医药处方收取巨额回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

图:被人民监督网曝光的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罗红涛

    7月16日,佛山市纪委发公告,市一医院感染科主任罗红涛利用开具医药处方收取巨额回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罗红涛在2002年全球率先应用M ARS技术治疗世界首例SARS患者名噪一时,如今因滥用药品大肆敛财,由举报人连续三年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今年3月17日人民监督网率先披露关注。

    罗红涛出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举报者是因违纪开除了的医生,三年前就开始写信给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过她,最终举报信也落入罗的手中,不过这次再也没有逃过纪检部门的查处落入法网。


  ■举报 开医药处方收巨额回扣


  昨天上午,南都记者拿到了举报人的材料,题目为《一年科主任,百万雪花银》。举报人以“一位退役的有良知的医药代表”的身份,悉数罗列了从2005年6月罗红涛在任市一医院感染科主任期间敛财的手段及数额。


  开具医药处方收取巨额回扣,是罗红涛最主要的敛财手段。举报材料说,罗以规范科室用药为名强制推行其自行制定的印刷医嘱,其他医生一律不准随便加减。罗规定重症病毒性肝炎必须用的药针剂是凯时、甘利欣、古拉定、复达欣等,口服必用肝苏冲剂。举报人称,印刷医嘱有归档的病历资料为证。


  “如果开出的药剂有明确的规定范围,就很难被查证。”昨日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坦言,罗红涛如私设科室“协定医嘱”,很大可能是为获高额回扣,为关系药商大开方便之门。


  举报人详细列举了每种药每天的用量,以及价格、回扣,仅此一项每年罗可获取回扣60多万。据称罗通过门诊代理药品、节假日、出国旅游、举办学术会议等借口向医药商索要赞助。“2006年9月仅葛兰素史克公司就赞助9万多元;2007年9月罗氏独家赞助15万多元。”据称这些钱大部分进入罗个人口袋。


  以上种种,罗红涛每年索取回扣及赞助费超过100万元,一直持续到今年3月被查,举报人怀疑罗敛财四五百万。此外,举报人还举报了罗红涛科研学术造假、滥用药品等问题。


  ■身份 罗称举报者违纪被开除


  这份内容翔实、极具专业性的举报材料,在专业人士看来,绝对不是“一个有良知的医药代表”所能,分赃不均或者与上司争夺权力出现“互咬”并非没有可能。


  不过,这个说法或多或少在罗红涛本人的口中得到了验证。罗之前在接受人民监督网记者采访时称,“举报者是科室医生,因违纪被开除,三年前他写信给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过我,你们现在采访的内容与三年前写给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信内容一样。”


  举报人称,三年前其举报信毫发未损落到了罗手中,

这与罗的地位及掌握着当地巨大的人脉有很多关系。今年再次举报,他在材料中特别叮嘱,必须要佛山市以上或广东省纪委调查,不然又会不了了之。

  昨天上午,南都记者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和电邮与举报人联系,均未得到回应。

  ■纪委 涉嫌严重违法被立案调查

  “她已经出差1个月了,如果您要预约的话,暂时不能为您安排。”昨日市一医导诊台导诊员告诉记者,目前没有办法安排罗红涛主任医师接诊患者。另外通过“114”电话预约热线等市一医现有信息化预约手段,也不能直接预定罗接诊具体时间。

  7月16日,市纪委发布消息:市一医院感染科主任罗红涛利用开具医药处方收取巨额回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目前,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另据医院内部人士介绍,同时接受调查的还有感染科其他医生。目前,罗涉案的案情和金额,市纪委只是用了“巨额”,其他未对外公布。

  ■院方回应

  3年前就收到过举报

  罗红涛“出事”并非突然。3个多月前,当人民监督网帖披露罗红涛“丑闻”时,记者就采访了市一医院纪检书记陈家柏,其称三年前就接到类似举报。

  记者:举报罗主任的网帖,列举了她受贿的数据,是否真实?医院有无调查?

  陈家柏:主流网站、媒体还没登载这一内容,说明数据还没得到核实。2008年医院收到一份匿名举报,跟这次出来的数据一模一样,当时纪委就成立了专案组,否定了当时的举报。

  记:举报帖称罗主任开出的治疗药物品种比较固定,药价都比较高,因此她获得了高额回扣,医院有无监控过?

  陈:网上说的那些药价不是最终依据,医院药费定价依据来自物价局,目前商业贿赂只要超过5000元都要立案,谁都不想犯法。

  记:举报帖涉及医德医风问题,医院方面有何措施避免不良影响?

  陈:在最终调查结果出来前,罗主任还是要上班。目前医院都用视频监控各诊室,防止药商随意进入,希望尽可能把商业贿赂几率降到最小。

  昨日陈家柏再次回应记者,最近两天在休息,市纪委立案一事他也不清楚,以纪委的说法为准,具体等上班后答复。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