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查处八名涉嫌受贿厅级干部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该省淮北市检察院于近日以受贿罪对巢湖市原政协副主席柳友伦(副厅级)进行立案侦查。至此,今年以来,安徽省共有8名厅级干部因为

    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该省淮北市检察院于近日以受贿罪对巢湖市原政协副主席柳友伦(副厅级)进行立案侦查。至此,今年以来,安徽省共有8名厅级干部因为涉嫌受贿犯罪而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据了解,在这8起案件中,安徽省检察院直接立案查处了蚌埠市原政协副主席徐社新涉嫌受贿案、宣城市原副市长严敏涉嫌受贿案和阜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伟涉嫌受贿案。同时,继今年上半年将马鞍山市原副市长吕金宝涉嫌受贿案、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松坚涉嫌受贿案分别指定六安、淮南两市检察院进行查处后,进入9月份以来,安徽省检察院又先后将马鞍山市公安局原局长程李明涉嫌受贿案,滁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传权涉嫌受贿案及柳友伦涉嫌受贿案,指定淮南、池州及淮北三市检察院进行立案查处。 

  上述8名厅级干部案件中,最先被立案侦查的吕金宝案目前已经开庭审理,张松坚、徐社新、王伟三案正在审查起诉,严敏、程李明、张传权、柳友伦等四起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另据了解,今年前10个月,安徽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包括上述8名厅级干部在内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3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8%,同时立案查处职务犯罪大案677件,同比增加4.5%,大案数占同期立案总数的近62%。 

  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崔伟表示,强化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在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方面,上级检察院更是责无旁贷,不能把工作仅仅停留在抓部署、提要求、压任务、抓指导上,必须进一步明确自身办案责任,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敢打大仗,善打硬仗,努力提高上级检察院办理大要案的工作能力、具体指导能力、工作带动能力和在本地区整体办案工作中的实际地位和影响力。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