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省委全会上作主题报告。
汪洋强调反腐败必须——
● 一个地方的主要领导贪污腐败影响恶劣、危害极大,必须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 对的查处罗荫国案件“惩前”是为了“毖后”。能否通过罗荫国案件教育更多的党员干部保持廉洁自律,不仅是摆在茂名面前,更是摆在全省面前的重大问题。
● 不搞“运动式反腐败”,但反腐败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如果茂名未来十年、二十年少出或不出腐败案件,才能说明罗荫国案件的查处真正取得了实效。
12日下午,省委书记汪洋来到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第十五小组,与茂名市和省直、中直有关部门代表进行讨论。
代表们围绕汪洋同志代表省委常委会向全会作的工作报告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讨论稿)展开热烈讨论。
大家认为,省委、省政府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研究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准确把握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全面顺应了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是进一步推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步伐的战略举措和务实行动,意义重大。
汪洋边听边记,不时插话。他说,各级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敢于向社会组织放权。不要因为目前社会组织管理能力还不太强、管理水平还不够高,就继续采取政府包办包揽社会管理事务的模式。就像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一样,社会管理的创新和探索也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希望各级政府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并通过法治手段加以规范,实现“社会事务社会管”。
结合茂名市发生的罗荫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汪洋对进一步抓好社会建设阐述了意见。他说,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抓好社会建设,关键也在党。只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才能保证党自身的肌体健康,才能确保党具备继续领导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各项工作的能力。
汪洋指出,一个地方的主要领导贪污腐败影响恶劣、危害极大,必须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对罗荫国等贪污腐败分子的查处充分体现了省委惩治腐败的决心。对罗荫国案件的查处“惩前”是为了“毖后”。能否通过罗荫国案件教育更多的党员干部保持廉洁自律,不仅是摆在茂名面前,更是摆在全省面前的重大问题。不搞“运动式反腐败”,但反腐败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如果茂名未来十年、二十年少出或不出腐败案件,才能说明罗荫国案件的查处真正取得了实效。“惩前”已基本结束,“毖后”则刚刚开始,希望茂名市认真吸取沉痛教训,在反腐倡廉上进行新探索,为全省反腐倡廉和党的建设工作提供新鲜经验。
省领导邓维龙、林木声、梁国聚等参加了分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