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2014年青奥会南京市正在进行声势浩大的旧城改造,老城区和城中村是这次拆迁的重点.这里的居民原以为可以住上又新,环境又好的房子,可是对于南京城南的新集合村,王家村和南西营村的居民来说这次拆迁却是一场灾难.
2012年12月14日,拆迁单位南京市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张贴公告,根据南京市2007年61号文件<<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按农村集体土地的价格进行拆迁,这里的居民都拥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证.
其实南京市政府和拆迁单位的意图是显而易见的,第一,新集合村,王家村和南西营村地处市区,周围二手房的价格在15000元左右,然而给拆迁户只有4700元,利润之大.第二,以集体土地征收比国有土地征收手续简单.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590第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理应是地方政府拆迁依据,也是拆迁户的靠山.可是南京市政府和拆迁单位却公然违反法律更改拆迁户的土地性质掠夺公民财产,这种置法律威严与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和强盗有何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在南京市政府的眼里就像一张废纸,就此下去南京市的房子还有谁敢买.作为南京市市民在这种强权政府的统治下还有安全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