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火车站两辆火车追尾 24人摔伤

2012-08-24 07:58 来源于:新华网 | 作者:邹大鹏 | 浏览:
记者23日晚从哈尔滨铁路局证实,23日17时24分,佳木斯火车站两列旅客列车发生事故,造成24名未来得及下车的旅客摔伤

记者23日晚从哈尔滨铁路局证实,23日17时24分,佳木斯火车站两列旅客列车发生事故,造成24名未来得及下车的旅客摔伤。

哈尔滨铁路局的消息称,事故是由于两车车厢在连接过程中由于连挂冲动较大造成的。

据哈尔滨铁路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3日17时24分,佳木斯火车站两列旅客列车车厢在连接过程中由于连挂冲动较大,造成24名未下车旅客轻微摔伤。事件发生后,车站开展了紧急救治工作。

目前,共有5名旅客留院观察,留院观察人员均为表皮擦伤,身体无大碍。其他旅客伤势轻微,已由车站安排车辆分批送回家。车站现正在组织进行深入调查,待责任认定后,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铁路部门对由此给旅客造成的影响和伤害深表歉意。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