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工作的江苏睢宁人高国龙最近被“跨省追捕”了。因在网上发帖批评睢宁法院的执行工作,两个法官带队将他从上海抓回睢宁,睢宁法院以诽谤他人对其处以拘留15日并罚款1万元。对于拘留高国龙,睢宁县委一负责人称,这是引导“人民说实话”。
跨省刑拘
高国龙的妻子姜女士称,8月16日晚上六点多下班后,她买菜回到家中,只见窗外有洗好的衣服、锅里有热气腾腾的饭,但家里无人,电话也发现无法打通。邻居告诉她说,有调查户口的民警来将高带走,说是要其协助调查点事情。姜不断打高的手机,始终都是处于移动小秘书状态。直到晚上8点,姜才接到丈夫的电话,称因帮老家人打官司,需要回去作证。次日凌晨2点,高突然发了条短信,告诉她自己被直接送进拘留所。姜称,她次日与丈夫在睢宁的亲属联系获知,高被拘是因网上发帖子得罪了法院的人和县委书记。
高国龙被拘主要因一起今年3月7日在睢宁发生的交通事故。当日傍晚,一辆牌号为苏CS0407的机动车拉沙时,将一五岁女童赵梦楠压在车底,致女孩肺部出血、脊骨受伤、脚部严重骨折。在睢宁县法院出具的拘留高国龙相关情况介绍中,称高国龙与该女童爷爷属于“表亲”。记者搜索到高国龙在网站所发表的帖子。在这起事故发生后,高国龙发表过多篇批评的帖子,从案件最初的交警事故认定到法院执行。在案件进入法院阶段后,高国龙又连续发表多篇批评法院的帖子,指责法院起初立案以及调解后的执行工作。
引导民风?
睢宁县委提供了一份睢宁县法院出具的情况介绍称,7月25日开始,高国龙在网上四次发帖子指责法院不执行,在法院多次网上回复、解释的情况下,高国龙仍然不听劝阻,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乃至全县机关人员进行恶毒的辱骂,并多次打电话给负责执行调查的法官韩宁,对韩宁进行指责、恐吓、侮辱,严重影响了法院正常执行案件。介绍中称,高国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项,“本院”决定对高国龙司法拘留15天,罚款人民币1万元。也就是说,决定对高国龙采取措施者并非公安机关,而是睢宁县法院。
抓捕高国龙主因是其发帖批评睢宁县法院,但缘何发帖批评却遭到拘留这样的“待遇”?睢宁县委一负责人以对法律方面情况不太熟悉为由没有解答,但他另外介绍称,睢宁县近几年来大力推进网络问政,整顿了官风,同时,睢宁也注重引导民风。当地宣传部官员称,在网络开放之后,也出现一些侮骂和诽谤性的帖子,睢宁县于2008年也对一起诽谤性的帖子当事人判刑。上述负责人介绍说,自2008年的诽谤案被判处刑罚之后,睢宁的网络环境得到净化,但才一年多,又来了个高国龙,处理也是引导“人民说实话”。记者截稿前得知,高国龙已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