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爆料,河北省盐山县设立了一个名为“县长特别奖”的奖项,并承诺为获奖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或者获奖个人的子女在事业单位安排工作,引发网友的普遍关注。
“县长特别奖”确实存在
据报道,盐山县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对于“县长特别奖”的获奖者作出了规定,获得这个奖项的必须是“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文件中还承诺,盐山县将在下一年度为这些单位相关负责人或个人的一位子女在事业单位安排工作。
尽管文件中并没有说明究竟做出什么样的贡献算是突出贡献,不过记者根据网友提供的资料发现,2010年3月4日印发的《中共盐山县委、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县长特别奖等五项奖励的表彰决定》中提到,获得“县长特别奖”的单位有县公安局和县商务局,获得“县长特别奖”的个人则有县国税局局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盐山中学教研处主任和孟店乡东帽圈村党支部书记四人。其中,县公安局和县商务局的某位负责人的子女以及县国税局局长的子女已经分别在事业单位安排了工作。
盐山县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确认存在“县长特别奖”,但他也表示,并不清楚政策出台的依据,以及指标都分给了哪些人。此外,记者也走访了盐山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等单位,目前没有任何部门对此事作出明确的解释。
“走后门”变成“走前门”
盐山县设立的“县长特别奖”遭到了网友的普遍质疑,获奖人子女能够因此而被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做法更是遭到了网友的诟病。有网友说,按照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需在该单位有人员计划指标的前提下,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一系列的考核,未经公开考试直接安排人员工作属于违规操作。
还有网友认为,“县长特别奖”把“萝卜招聘”从悄悄的“走后门”变成大摇大摆的“走前门”,这个特别的入场方式不仅使“权为民所赋”沦为一句空话,也触犯了社会公平公正的底线。
还有网友担心,用事业单位的名额当“奖品”会催生新的潜规则,比如,缺乏有效监督程序的评奖过程很可能充斥着利益交换和权力寻租,转送的指标也可能变成社会紧缺资源被待价而沽。当权力、背景成为就业过程中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时,个人的教育背景和工作能力就不再重要,平民的上升渠道也可能被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