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曝化学物质配制酱油 可能释放致癌物质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超市所有酱油全部标称是酿造酱油,你信不信? 业内称酱油是配制还是酿造无法区分。 业内称酱油是配制还是酿造无法区分 不少商家为争市场伪称酱油纯酿造 记者走访未发现酱油贴配
超市所有酱油全部标称是“酿造酱油”,你信不信?  
 
超市所有酱油全部标称是“酿造酱油”,你信不信?


业内称酱油是配制还是酿造无法区分。 
 
业内称酱油是配制还是酿造无法区分。


     业内称酱油是配制还是酿造无法区分

  不少商家为争市场伪称酱油纯“酿造”

  记者走访未发现酱油贴“配制”标签

  昨日有香港媒体报道指发现有售用化学物配置的“化学酱油”,并指出这种“化学酱油”中含有的水解植物蛋白质若用盐酸分解,可能会释放致癌物质。

  记者采访发现,和醋一样,国标也将酱油分成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两种,配制酱油中酿造酱油的比例不得少于50%,意即不含任何酿造酱油、只用化学物配制的“化学酱油”是违规的。

  业内专家指出,如果工艺控制过关,配制酱油不会产生致癌物质。但标准虽规定配制酱油中酿造酱油含量不得少于50%,但并没有方法去区分配制酱油和酿造酱油。不法商贩因此浑水摸鱼,不管酱油是配制还是酿造,全都标称是“酿造酱油”。

  文/记者刘俊、何颖思 图/记者莫伟浓

  近日,山西陈醋被爆多为勾兑醋,昨日又有港媒称发现市面有售致癌“化学酱油”。记者了解得知,配制陈醋和配制酱油国家都有含量标准限定,但是,如何检测,本身却没有规范。致使不法商贩浑水摸鱼,出售不合格产品。

  爆料

  七种调味料及化合物制成“化学酱油”

  昨日港媒报道称,发现有不法商贩研发了一种“化学酱油”出售,只要将砂糖、精盐、味精、酵母抽取物、水解植物蛋白质、肌苷酸及鸟苷酸这七种调味料及化合物混一起,就可制作出“化学豉油”,不仅味道吸引,更有真豉油的“黏口”感觉,只是凑近闻略有刺鼻气味。

  记者巡城:几乎所有产品均自称“酿造酱油”

  报道指,配方中的水解植物蛋白质有可能释放致癌物。过去曾有发现若以盐酸制造水解过程,会释出致癌物,包括三氯丙二醇(3-MCPD)及1,3二氯丙醇(1,3-DCP)。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列出1,3二氯丙醇的建议摄取量,因该物质对人有害,不可被人类摄取;而三氯丙二醇是另一种具争议性的物质,可令男士患上睾丸癌。

  广州情况如何呢?昨日记者走访几家超市,发现几乎所有酱油产品都写着“酿造酱油”的字眼,竟无一家产品标称是“配制酱油”。

  在一瓶规格410毫升的“X天鲜味生抽”包装上,记者看到,食品添加剂中注明有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苯甲酸钠、三氯蔗糖等。其中,肌苷酸、鸟苷酸一般要和味精(谷氨酸钠)一起使用提鲜。

  酿造酱油要半年,化学浸出只需10小时

  昨日,本报记者了解到,酱油也有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之分。港媒所提到的混制方法可能只是配制酱油的一种工艺,但完全无酿造酱油成分,纯粹由调味品和化合物混合制成酱油,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对人体是有害的。

  李锦记技术部门有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其实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已经出现“化学酱油”的说法了,“是指在酱油生产过程中用到了化学工艺,以脱了豆油的黄豆也即豆粕进行制作,再经过盐酸分解、用纯碱中和后得出鲜味剂,这个办法还是向日本学来的。”

  她进一步介绍,后来这种所谓的“化学酱油”被指含有具争议物质1,3二氯丙醇,这种化学酱油工艺一度被禁止使用。但是随着科学发展,业界找到了脱干净二氯丙醇的方法,又给“化学酱油”提供了生存的空间。不过,港媒所称的“化学酱油”与此显然又有不同。

  配制还是酿造

  竟无办法区分

  李锦记技术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酿造和化学配制是两种不同的工艺。在广东酿造酱油起码要3个月到半年的酿制期,而采用化学方法浸出只需8~10个小时就能制作好。另外化学分解和用酶降解也是两种不同的手法。

  配制伪装酿造,没法查

  既然《配制酱油》标准规定,酿造酱油的比例不得少于50%,也就是说,不含任何酿造酱油,只用各种化学物配制的“化学酱油”是违规的。但是,上述李锦记技术负责人表示,问题的关键是现在仍然没有办法测定配制酱油中是否真的按照规定含有50%以上的酿造酱油。由于很多消费者都已经知道酿造酱油比较好,所以有些厂家为了争市场就把实际是配制酱油的产品都标成为酿造酱油,钻了空子。

  记者了解到,目前质监部门对酱油产品的抽检主要是检验食品添加剂(防腐剂、色素等)和细菌类检测,并没有进行基因检测。比如今年3~4月广州市质监局委托质检机构对本市生产的酱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苯甲酸、山梨酸、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罗丹明B、黄曲霉毒素B1、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等项目进行检验。当时抽检的24个批次全部合格。以往发现的不合格情况主要是质量指标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达标、安全指标防腐剂、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

  如何区分 新标仍未涉及

  国家标准《酿造酱油》和行业标准《配制酱油》正在修改,修改内容主要涉及铵盐、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影响风味的重要指标)、氨基酸态氮等安全及品质指标,并无涉及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的修改内容。中国调味品协会在今年7月发出上述两个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其中,《配制酱油》修改了铵盐的比例,同时增加要求在产品标签上要注明酿造酱油比例(以全氮计)。新标同样没有涉及酿造和配制的区分问题。

  链接

  酱油允许使用的

  添加剂及使用限量(部分)

  苯甲酸钠1g/kg

  丙酸及其钠盐、钙盐2.5g/kg

  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0.25g/kg

  乳酸链球菌素0.2g/kg

  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0.25g/kg

  山梨酸及其钾盐1g/kg

  酸枣色1g/kg

  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1g/kg

  焦糖色(加氨生产、普通法、亚硫酸铵法)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购买酱油 一摇三看

  一摇:好酱油摇起来会起很多的泡沫,不易散去。三看:一看工艺,是酿造还是配制酱油。采用传统工艺的高盐稀态酿造酱油风味较好、含盐量较高,采用速酿工艺的低盐固态发酵酱油含盐量较低。二看指标,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味道越鲜。三看用途,酱油上应标注供佐餐用或供烹调用,供佐餐用的可直接入口,卫生指标要求高,如果是供烹调用不能直接用于拌凉菜。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