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流氓”保外逾期时间被扣 刑期延至2020年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提要] 牛玉强1984年严打时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牛玉强1990年保外就医,2004年4月牛玉强被收监。狱方称牛玉强保外就医逾期11年9个月28天未归,其余刑时间将顺延至
 
    [提要] 牛玉强1984年“严打”时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牛玉强1990年保外就医,2004年4月牛玉强被收监。狱方称牛玉强保外就医逾期11年9个月28天未归,其余刑时间将顺延至2020年2月21日,逾期时间不计入刑期…
 
     “最后流氓”保外逾期被延刑期11年
  牛玉强1984年因“抢帽子”等被判死缓,后保外就医;称监狱“未及时收监”,申请逾期算刑期遭拒
  
    北京人牛玉强在1984年“严打”时,因“抢帽子”等行为被以流氓罪判处死缓(专题),后服刑期改至2008年。1990年,牛玉强保外就医(牛玉强之妻),2004年4月被收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监狱管理局(简称农八师监狱局)表示,牛玉强保外就医逾期近12年未归,其刑期顺延至2020年。牛玉强的委托律师周泽向农八师监狱局发函,建议牛玉强将逾期时间计入刑期。
  
     昨天,周泽收到对方回函,表示坚持顺延刑期。周泽再次致函新疆监狱部门,申请重新裁处延刑期决定。
  
       此前,周泽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建议书,建议对牛玉强予以特赦。
  
       当事人 “抢帽子”被判死缓
  
       北京人牛玉强,因“抢了一顶帽子,砸了一扇玻璃,打了一个人”,1984年“严打”时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牛玉强在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时,两次减刑,刑期至2008年2月13日。因患严重肺结核,牛玉强1990年保外就医,并在北京娶妻生子,还申请到了低保。
  
       2004年4月,牛玉强被收监。新疆建设兵团监狱管理方称,至1992年,牛玉强保外就医逾期11年9个月28天未归,其余刑时间将顺延至2020年2月21日。
  
       周泽曾向农八师监狱局及石河子监狱发函,提出将牛玉强逾期时间计入刑期。
  
       牛玉强被媒体称为“最后流氓”。
  
       监狱 逾期时间不计入刑期
  
      日前,周泽收到农八师监狱局的复函。
  
      复函中称,收监之前,罪犯牛玉强及其具保人和当地派出所从未向监狱汇报其有关情况,监狱多次发函要求回监办理续保手续,并向北京朝阳公安分局及当地派出所发函要求协查牛玉强,均未得到回函,石河子监狱两次上网对牛玉强追逃。其间,2004年2月,朝阳分局回电话告知,“牛玉强患结核病,在家不能动。”监狱派员前往牛家中调查,否定了朝阳警方的说法。
  
      复函中称,监狱方决定扣除牛玉强保外逾期时间,将其刑期延至2020年2月21日。
  
      律师 监狱应承担监管之责
  
      昨日,周泽再次向监狱及管理方发出建议书,要求对延期决定重新裁处,希望将牛玉强逾期时间计入刑期。
  
     建议书中称,农八师监狱局无证据证明牛玉强收到了监狱局的函件和通知,监管方在采取网上追逃等行为“无结果”情况下,未及时赴牛玉强监外执行所在地调查,未尽将牛玉强及时收监的法定职责。牛玉强未及时归监,责任不在该罪犯。另外,相关部门证明,牛玉强从保外就医至被收监前,已被纳入被监管人员进行监管和帮教改造,表现良好。
  
    周泽认为对牛玉强顺延刑期,不符合监狱法规定。
  
    - 追访
  
    律师建议甄别“83严打案”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在接受牛玉强家人委托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建议书,建议对“最后的流氓”牛玉强予以特赦。
  
   “提交的法律建议书,不只是为了解决牛玉强的问题,也为了解决与牛玉强类似的问题。”周泽称,特别是对依据1983年《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判处刑罚至今仍在服刑的罪犯,有必要全面甄别。对当时被判罪的行为在“97刑法”中不被认为是犯罪的,或者“97刑法”中虽作为犯罪对待但罪犯服刑期已经与“97刑法”规定的相同罪行最高刑期相当的,“应全部特赦”,
“这是维护社会公正和刑罚公平的需要”。
  
   - 名词解释
  
    【特赦】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是指对国家特定的犯罪分子免去其刑罚的部分或全部的执行,只能消灭其刑,不能消灭其罪。经特赦免除刑罚的犯罪分子,不论其刑罚已经执行一部分还是完全没有执行,都等同于刑罚已执行完,涉及的案件不能重新再次追诉。 (记者朱燕) (来源:新京报)
   
     延伸阅读:牛玉强的故事
   
    男子在流氓罪废除后被投监服刑 将于2020年获释
   
    牛玉强的父母是北京某国有企业职工,生长在该国企家属院的牛玉强从小就和院子里的孩子成了朋友。而最终也是他身边的这些“发小”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
  
    翻开1984年4月28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泛黄的判决书上用铅字记载了牛玉强和他的朋友们所犯下的“罪行”。
  
    判决书显示的牛玉强的犯罪事实,第一起是1983年5月的一天(原文没有具体时间),牛玉强和几个朋友在北京某地抢了一名路人的一顶帽子;第二起则是牛玉强和朋友与另外几个人打了一架,至于打架到底造成了对方什么样的伤害,当时的判决书上并没有法医伤害鉴定。
   
    就是根据这两起犯罪,牛玉强被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他的几个朋友则因为还有其他犯罪行为被判处了死刑,不久之后便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法律矛盾能否终结于“最后一个流氓” 律师上书人大建议特赦
   
    除了这起案件本身拥有吸引关注的因素,根本的原因还在于现行法律自身的纠结状态:“从旧兼从轻”法律适用原则与《刑法》相关规定不可调和的矛盾,使
 
   “最后一个流氓”案有了针锋相对的讨论基础。但不知这一法律矛盾问题,能否终结于“最后一个流氓”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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