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公民记者朱瑞峰告名誉侵权获胜诉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华声在线名誉侵权判决书截图 大公网北京 7 月 24 日电(记者程姝雯)今天下午,记者从雷政富案爆料人朱瑞峰处获悉:近期,朱瑞峰状告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华声在线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华声在线名誉侵权判决书截图

 

  大公网北京724日电(记者 程姝雯)今天下午,记者从雷政富案爆料人朱瑞峰处获悉:近期,朱瑞峰状告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华声在线网站“华声论坛”名誉侵权案获得胜诉,在北京市西城区出具的判决书中,首次认定朱瑞峰“公民记者”身份。

 

  朱瑞峰状告网站侵犯名誉权获胜

 

  朱瑞峰介绍,去年底,在华声论坛上,注册用户名为“汴京汪海洋”的网民发布《雷政富淫乱视频事件爆料人、朱瑞峰骗子嘴脸》、《揭露“人民监督网”及朱瑞峰真实面目》等3篇网帖。

 

  在网帖和回帖中,不仅涉及大量有关朱瑞峰个人状况的虚假信息,同时诽谤朱瑞峰为“利用非法网站敲诈勒索”、“卖身黑恶势力做走狗”、“作风糜烂包养情人”等等。

 

  对于以上网帖和信息,朱瑞峰曾多次去电、去信,要求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及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删帖,但被告华声在线网站表示并未收到相关信息。

 

  经法庭核实,虽然华声在线网站已对相关网帖做出处理,“华声论坛”中看不到帖子,但依旧能够搜索查阅。最终法院认定,华声在线网站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相应注意义务,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怠于履行时候管理职责,致使网络用户侵害原告朱瑞峰的损害后果扩大,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最终做出的判决为:7日内,在侵权言论主要出现的“华声论坛—地方—河南社区”板块,连续30日置顶刊登赔礼道歉公告,逾期不执行,法院将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同时,由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朱瑞峰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法院首次认定“公民记者”身份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西城区出具的判决书中,首次认定了“公民记者”身份。

 

  记者在判决书首页看到,对于朱瑞峰的介绍为“原告朱瑞峰,男,196772日出生,汉族,人民监督网公民记者”。

 

  今天,朱瑞峰也向大公网表示,虽然他一直以“人民监督网公民记者”身份,开展新闻采访、新闻调查和监督工作,但事实上,在很多场合,并未受到认可。

 

  “2010年,我在一起诉讼纸媒侵权的案件中,虽然也是胜诉,但是法院对我的身份认定为‘人民监督网主编’。”朱瑞峰介绍,“公民记者”身份获得司法认可,这是第一次。

 

  对此,今天下午,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率先发布微博表示关注,他在微博中重点提及“法院第一次在判决书中确认原告的‘公民记者’身份。”博联社创办者的马晓霖也表示:“公民记者”身份的司法认定,意义巨大,或许可做今后案例。

 

“公民记者的身份获得司法和官方的认可,确实是件好事,但相关权益的保障是否能跟上,还有待时日。”朱瑞峰说。中国的公民记者,自2005年开始发展以来,由于身份不受官方认可、采访权无明确保障,至今发展缓慢。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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