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记者从雷政富案爆料人朱瑞峰处获悉,其诉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声在线)名誉侵权案获得胜诉。北京西城法院判决,被告华声在线需30日刊登道歉公告,并赔偿朱瑞峰3万元。(7月25日《新京报》)
事情经过大抵是这样的:去年底,在华声在线承办的华声论坛上,注册用户名为“汴京汪海洋”的网民发布《雷政富淫乱视频事件爆料人、朱瑞峰骗子嘴脸》等网帖。而在网帖和回帖中,涉及有关朱瑞峰个人状况的虚假信息,朱瑞峰曾多次去电、去信,要求华声在线删帖,但对方拒不删除。朱瑞峰以名誉权遭侵犯诉至法院,要求华声在线道歉并赔偿损失20万元。
案子判下来了:朱瑞峰胜诉,华声在线败诉。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华声在线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相应注意义务,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怠于履行事后管理职责,致使网络用户侵害朱瑞峰的损害后果扩大,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华声在线败诉,给网站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成为全国上下的一致呼声。打击网络谣言,造谣者固然应该打击,而传造谣是否也应该打击呢?作为负责任的网站,除了要善于识别谣言外,更不应该充当谣言的“二传手”、“多传手”。没有网站提供阵地、推波助澜、扩大影响,即使谣言再威猛,也不可能出现“真理还在脚上,谣言已走遍天下”的情况。
新闻要抢也要等。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虚假新闻谁抢在先,谁就是罪魁祸首。当下,“网传”、“网曝”的消息甚多,在这些消息中,有的后来证实是真实的,也有不少后来证实是虚假的。作为网站,首先必须长一双慧眼,能够甄别消息的真伪;其次必须担起责任,不为谣言提供传播空间。像金庸、赵本山等名人明星“被死亡”的消息,网站稍稍留意一下就不会出来,然而可悲的是,金庸和赵本山不仅多次惨遭恶搞者毒手,而且多次在不少网站上“被死亡”。
虚假新闻的泛滥,始作俑者在造谣者,而更大的责任应该在网站。如果网站不理睬、不刊载、不转发,即使是谣言,仅仅依靠口耳相传,其传播力是有限的,其危害也是较小的。按照常理常规,网站要刊载和转发消息,应该核实事情真相,如果网站都能以社会责任为己任,快速发现谣言,及时阻断谣言,谣言就没有生存的空间和土壤。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网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华声在线这次败诉,受到了道德、经济和法律的处罚,这种处罚还算轻的。倘若网站罔顾事实,来者不拒,刊载的消息对社会造成了重大影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损失,相关人员是要坐牢的,网站是要关门的。捍卫新闻本质,担起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这是网站的生存之本和发展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