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雅书记”雷政富为何还有“好口碑”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导语 原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的不雅视频让人震惊。《新京报》等三家媒体的记者去过他当政多年的垫江县后发现,他在当地不少的普通民众和过去的同事中口碑其实不错。 [详细

导语

原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的“不雅视频”让人震惊。《新京报》等三家媒体的记者去过他当政多年的垫江县后发现,他在当地不少的普通民众和过去的同事中口碑其实不错。…[详细]

一面是爱色贪腐的形象,一面却又是所谓的“做事大气果断,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一个对立、分裂的“雷政富”引发网友热议。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呢?

01

雷政富的好口碑主要来自何处

主要是,人们认为他把基建搞得不错,带动经济,能让人看到实打实的变化

几家媒体的报道都提到同一个点,由于雷政富在垫江的基础建设搞得还可以,许多民众对他评价不错。例如,报道称,“垫江县城四面青山环抱,县城路面宽敞,干净整洁。多名出租车司机称,这些相当一部分要归功于雷政富,在其任县委书记期间,先后修建了东西环线、迎宾大道等县城主干道,并扩展、扩宽了一些老路,令县城交通更加畅通。”…[详细]

事实上,在垫江县当地的论坛——“垫江之窗-垫江论坛”上,在雷出事前后,也都能看到一些类似的说法,节选两个有代表性的,如下图:

一些百姓称赞雷政富,在于他基建搞得不错,能让人看到实打实的便利

当地财政资料也显示,雷政富到垫江任职后,那里的基建投入有显著增加

雷政富1999年6月去垫江任职,当月29号成为代理县长。2002年12月,他当上县委书记。去到垫江之后,一直到2006年12月,雷政富影响着垫江的经济、社会政策制定。而最突出的莫过于基建二字。

垫江县档案信息网的资料显示,1999年11月26日,“县政府举行县长办公会议,代县长雷政富提出2000年城市建设要抓好六大工程。”而这六大工程指的是桂东大道建设、二环路开发、体育场建设、桂西大道建设、桂溪河综合治理和县城周围的玉屏山环境绿化工程。可见,雷政富一赴任就开始了大手笔地搞基建。这从垫江1998—2005年每年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表露无遗(2006年因为统计口径发生了变化,故不放在一起比较):

从图表可以看出雷政富来到垫江后,垫江固定资产投资开始猛增,特别是2002开始变为双位数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房地产、基建、制造业等,不过,在许多地方基建占的比重最大。雷政富基建的特色在于为垫江搞了个基本的城市骨架——东西环线、迎宾大道等主干道都是雷政富在垫江任职期间修起来的。…[详细]

另一方面,雷政富又显得很“简朴”,政府大楼都舍不得修新的

而雷政富个人显得特别“简朴”,他的“基建、市政大快干”不包括政府大楼,但是包括医院、车站、城市垃圾处理厂等工程。《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5月25日第7版有篇名为《建设新农村不能怕群众——与重庆市垫江县委书记雷政富的对话》的文章,文中说垫江的县委办公大楼不怎么美,地处闹市,很不起眼,“保安也马马虎虎,这样的县委不多见”。而雷政富说,“像办公楼这类事情,不是我要装出一副艰苦朴素的样子,没有那个意思。关键是我想不拿财政的一般性支出来建这个楼,想通过城市经营、城市开发来建这个楼。当时我们提出了一个方案,就是土地置换,把这块地——因为是商业中心所在地,地价高,有人来买我就卖了,把卖这块商业宝地和这个老楼的钱拿来盖我们的新办公楼。”…[详细]

这段采访中的雷政富就像一个又精打细算又实在的“好书记”。而事实上,根据后来《重庆商报》的报道,垫江县委的新大楼确实在2008年3月也就是雷政富走后一年多,才开始动工修。…[详细]

02

可和他好口碑的基建伴随的可能是贪腐

令人“奇怪”的是,雷政富自己也清楚靠基建拉动经济不长远,可还是大搞特搞

2005年的《重庆行政》1月刊上有一篇对雷政富的专访。在回答记者“垫江县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是什么?动力是什么?”时,雷政富说,“直辖以来,垫江经济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强劲拉动,随着我县重大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逐渐趋紧,再要靠巨大的投资搞基础设施建设拉动经济发展已不现实……所以,我们果断提出垫江发展希望在工业,出路在工业。” 而雷政富也的确搞过一些招商引资,甚至弄得一个村子被污染困扰。可这不是他主业。2005年,垫江的固定资产投资依然在增加。

到了2006年,在雷政富官方讲话提到的重点工作中,也没有搞好工业,相反,他提出要大力搞基建和房地产。他表示,“目前我县的房地产业有点疲软。我初步分析了一下,主要是由于持币观望的人还很多,不知道如何下手。其实面临当前利率下调和股市低迷、市场物价平稳的现状,其实在打造宜居城市的垫江搞房地产投资不失为一种赚钱的好项目,倘若去搞竞争性项目有很大的风险,而房地产业注定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态势。”而搞房地产→卖地→做基建,是一些地方的典型财政模式。…[详细]

没钱搞基建了,十年前雷政富就已经开始走卖地融资的路

去北碚后,雷政富响应上一级政府号召,多种树。

事实上,垫江的财政收入不能算宽裕,《关于垫江县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03年,该县全年实际财力为35066万元。也就是说,才3亿多,基建投资则年年增加。和许多地方政府一样,为了给基建项目筹钱,雷政富也用了很多办法,最主要的体现在:

1.成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根据垫江县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2003年垫江政府以存量国有资产为载体,组建成立了项目投融资公司。

2.卖地。2003年,一篇名为《垫江县加大城市基础建设力度》的报道说,“(垫江)对已纳入储备的3500亩土地,抓紧搞好规划和土地整治工作,适时出让,确保全年土地出让收入1亿元以上,并积极做好用土地抵押融资工作。”

雷政富的这些手段,其实很多地方政府都在用。而雷走后,在整个大重庆政策下,垫江的固定资产投资更是年年飞升,可是还是雷政富当年的骨架”让人看得更为直观。

离开垫江后,雷政富最终去了北碚区,并成为那里一把手,在那里,除了种树、慰问群众而外,雷政富也继续搞各种基建。同时,雷政富对房地产一如既往地热心,要修10万套高档别墅,又要搞大面积的公租房。就像北碚搞了个高档温泉,马上又花很多钱弄了个便宜的民生温泉,告诉老百姓实惠还在。当然,每一步都是跟着当地的大政策。…[详细]

这背后的猫腻,或许不止爆料的兄弟官商勾结,更有可能是张利益均沾的贪腐网络

网帖爆料,雷政富担任垫江县委书记期间,将该县的大量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给其弟弟雷政奎开设的公司。而《新京报》记者在当地调查中,一名垫江县政府的公务员表示,当地许多公务员都知道上述情况,他核实了部分工程,确实由雷政奎承建。

不过,除了涉嫌大搞基建包给自己亲属而外。雷政富的基建工程还有许多猫腻。许多报道都指出他和同僚、老同志关系都很好。这一方面当然让大家支持他的政策,可另一方面,可能不是雷氏兄弟只手遮天这么简单。

“重庆兴农网”2003年2月14日发布了一条来源署为“重庆热线”的消息,根据该消息,全长4924米(其中:次干道长515米)的垫江县城桂西大道的项目投资为重庆市垫江县兴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为22164万元。而新华网重庆分网上面的存档消息又显示,桂西大道三期工程也由兴隆达来实施,建设2700米的城市街道,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

这个兴隆达到底是什么背景?资料显示,该公司始建于2000年,注册资金850万元。而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叫刘平,地址是桂溪镇人民路114号。巧合的是,垫江县时任国土局局长就叫刘平,而垫江县政府网站一则信息显示,国土局过去正位于“桂溪镇人民西路114号”。可见,雷政富在基建上的猫腻,远不是肥了自家人那么简单,可能是盘根错节的贪腐网。…[详细]

03

这样的好口碑某种意义上很无奈

人们不过感念于“不雅书记”雷政富还干了些为民生的实事

毫无疑问,雷政富不是一个“庸官”,甚至还很精明。令人惋惜的是,在他倒在“牡丹花下”时,很多人却为他觉得可惜,甚至有人用“功大于过”来形容。毕竟雷政富可能是个搞关系能手,同僚们的回护还可以理解。可垫江民间一些普通百姓的反应是为什么呢?说到底,雷政富就算贪腐,可毕竟让大家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县城面貌的改变。并且他本人主政时期,看起来很低调,连政府门面都舍不得修,确实不多见。…[详细]

结语

雷政富的所谓“好口碑”当然是相当无奈的。而他背后可能的基建贪腐网络值得人三思和警醒。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链接:

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淫乱视频门 专题

http://www.jdwsy.com[InstallDir_ChannelDir]html/special-035-1.html

真相的喉舌——人民监督网简介

http://www.jdwsy.com/support/declare.asp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