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区原公安局长因徇私枉法受贿被查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今日,来自重庆市检察院的消息,今年14月,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76件453人,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71人。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

       今日,来自重庆市检察院的消息,今年1—4月,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76件453人,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71人。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20件,391人涉案被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6件,查办62人。市公安局副巡视员、原涪陵区公安局局长贾金明(副厅级)因徇私枉法、受贿被查办。另外,全市检察机关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名。

  民生领域内的职务犯罪仍然是检察机关关注重点。据了解,去年的奉节县“10.17”矿难,全市三级检察机已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4人、渎职侵权犯罪2人,涉案金额上千万。今年1-4月,检察机关共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4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5.7%;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21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6.8%;商业贿赂职务犯罪21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7.7%。

  "今年,全市加大了对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检察机关也将紧盯资金投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突出查办城镇社保、食品药品监管、征地拆迁、种养补贴、新农合、移民扶持、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确保政府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同时,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同步介入重大生产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等制度。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突出查办发生在国土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渎职侵权案件,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