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土一副厅长受审 涉嫌受贿428万来源不明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涉嫌受贿428万元973万元来源不明 甘肃国土厅一副厅长受审 今天上午,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国华涉嫌受贿428万余元,另有973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兰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

涉嫌受贿428万元973万元来源不明 

  甘肃国土厅一副厅长受审 

  今天上午,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国华涉嫌受贿428万余元,另有973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兰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该案由甘肃省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2011年6月21日,张国华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2011年9月侦查终结,移送兰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张国华自2003年起先后利用担任天水市副市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的便利,在土地划拨、项目审批、申请银行贷款、探矿采矿手续审批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受贿428.28万元、美元2万元。 

  另据指控,张国华夫妇仅房产就多达16套,实际投入956万余元,银行存款142万余元,美元2万元,股票账户资金499万余元。另有价值111万余元的金银条、玉器、手表,以及17.2万元购物卡。此外,两人向天水、兰州两地多家企业个人投资和借款共292万余元,其家中还有价值35万余元轿车两辆。 

  在总共2146.7万元家财中,包括428.28万元受贿款在内,张国华夫妇能说明来源的资产总计1173.1万余元,其他973万余元均无法说明来源。 

  现年58岁的张国华于2001年4月至2008年11月先后任天水市副市长,天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8年11月被任命为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