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言国务院审查北京限购令 称是户籍歧视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昨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律师王振宇,向国务院法制办快递审查建议书,他认为,北京新出台的购房购车规定,涉及户籍歧视。 户籍不同导致差别待遇 2月

    昨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律师王振宇,向国务院法制办快递审查建议书,他认为,北京新出台的购房购车规定,涉及户籍歧视。

户籍不同导致差别待遇

2月16日,北京出台房地产“限购令”: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此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也有规定,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的外地人以及在京纳税5年以上且有纳税证明的外地人,才拥有摇号资格。

王振宇向国务院提交对上述两部规定的审查建议,他说,关于非京籍人员购车、买房的限制与禁止性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相违背,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

王振宇对本报记者表示:“政策中,对北京本地人没有同样规定的限购措施,这就是政府在制定公共决策中,对同一件事情,基于户籍和身份的不平等给出了差别待遇。”

建议更改删除歧视条款

王振宇在建议书中写着:“交通顺畅、物价适度,百姓无疑是幸福的;生活在一个公平的制度和文化环境中,同样是幸福感不可或缺的来源之一。”

王振宇认为,“以‘户籍’为标准将人群加以区分,分别予以授权和准入,是行政调控的下下之策,且已到了违宪程度,构成了户籍歧视。”

王振宇此次提出审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申请中,建议更改、删除其中涉及户籍歧视的规定。

王振宇认为,在整个户籍改革的大背景下,北京出台这一做法,可能会引起外地仿效。他说,即使政策不能马上删除,也希望这一临时性政策可以尽快结束。希望以后制定公共政策首先不要考虑户籍,更不要以户籍设立门槛。

相关报道:北京否认排斥低端劳动力 称家政保安为刚性需求

北京市职介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北京对于家政、护工、保安等服务业的需求是刚性的,不会对低端劳动力进行“排斥”。“即使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基础低端岗位也需要。”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