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参管理保障部副部长刘洪杰被采取强制措施

2015-02-13 16:26 来源于:记者 曾鼐 | 作者:中国新闻网 | 浏览: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确认许可,对市人大代表、总参谋部管理保障部副部长刘洪杰采取强制措施。
    中新网北京2月13日电 (记者 曾鼐) 13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确认许可,对市人大代表、总参谋部管理保障部副部长刘洪杰采取强制措施。

  市人大代表刘洪杰被采取强制措施

  2月13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京举行,解放军总直属队军事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提请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刘洪杰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提出:现任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总参谋部管理保障部副部长刘洪杰,2013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其贿赂,涉嫌受贿犯罪。解放军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需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当天,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了解放军总直属队军事检察院报请的这一许可事项,确认许可对刘洪杰采取强制措施。

  当天,会议还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卢彦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主任,任命闫立刚为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主任;批准任命杨淑雅为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任命孙玲玲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任命张豫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将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制度

  “要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制度”,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黄石松说。他强调,今年将完善代表、特别是专门委员会委员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完善代表履职考勤登记制度,对代表出席代表大会会议,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集中视察、会前活动和其它重要履职活动的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将建立履职记录数据库,作为换届时提名连任代表人选的重要参考。

他说,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为提高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今年会扩大代表培训的范围,将就修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贯彻新预算法等工作,举办两期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

  他表示,将组织代表深入开展本市“十三五”规划编制的专题调研,积极发挥代表小组专业优势,充分利用代表年中活动和会前视察等机制,以支持和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解决制约首都科学发展的难点问题为重点,广泛汇集和表达民意,形成代表意见建议报告,报市委研究参考。(完)

    刘洪杰简历:

    刘洪杰,男,汉族,1959年09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在职大学本科学历,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

    曾任中央军委办公厅直属工作局局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管理保障部副部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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