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祥被查:最高法连夜开会坚决拥护全力配合

2021-07-17 17:24 来源于: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微信公众号 | 浏览:
孟祥被查后,最高法连夜开会: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7月17日,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16日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孟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情况。党组成员一致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孟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充分表明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对于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要求上来,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长期性、严峻性、复杂性,一刻不放松地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站稳人民立场,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压实主体责任,健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将从严治党要求和压力从院党组传导到每个基层党组织,从党组成员传导到每一名干警。院党组要自觉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加强支持配合,确保驻院纪检监察组充分有效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坚决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好队伍。

  会议要求,要健全审判权运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审判权运行各个环节,强化政治监督,抓好重点监督,做实日常监督。要落实和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放权与监督相统一。要发挥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干部协管的作用,总结经验、聚焦重点,不断提升工作实效。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提升智能化监督管理水平,把权力关进制度和数据“铁笼”。

  会议强调,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抓好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整治法院系统顽瘴痼疾,坚决清除法院队伍害群之马。要扎实开展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认真准备好第二批教育整顿工作。要切实指导好省级法院教育整顿工作,认真抓好最高人民法院教育整顿工作,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勇于开展自我革命。要以教育整顿为契机,坚决整治顽瘴痼疾,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综合功效。要坚持边整治问题边完善制度,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要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巩固“以案释纪、以案释德、以案释法”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推动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贺荣、李少平、高憬宏、马世忠、刘海泉、杨临萍出席会议,院领导陶凯元、刘贵祥、沈亮列席会议。

  7月16日晚八点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孟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孟祥出生于1965年2月,河北保定人,1988年12月入党,1984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政法专业),法律硕士。

  他曾任北京市高院副院长,2016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2019年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