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政富的危机公关舆论引导员刘虎被多家法院执行成资深小赖

2020-06-13 04:29 来源于:互联网综合 | 作者:杨善文 | 浏览:
“危机公关舆论引导员”刘虎秒速发布网文,通过人为制造舆论引导,以诋毁朱瑞峰及其人民监督网的良好声誉和工作。
  自称“资深媒体人”的刘虎,一个多月前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此前,刘虎曾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2013年1月27日—28日,重庆市公安局警察跨省进京找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记者朱瑞峰调查重庆市北碚区委原书记“雷政富12秒”不雅视频事件,在国内外各大媒体及网民的关注下,跨省进京任务失败,返回重庆。
自称“资深媒体人”的危机公关舆论引导员刘虎,按照指令频繁发帖,为重庆雷政富等21名涉及不雅视频高官进行危机公关。刘虎在新浪、腾讯、搜狐、网易等微博发布网文,对朱瑞峰实施了大规模的人身攻击和诋毁名誉,试图对朱瑞峰进行迫害。在当时,21名因涉及不雅视频的重庆高官,紧急收买、纠集一帮所谓的网络评论员、舆论引导员,通过人为制造舆论引导,大肆发布侮辱诽谤、人身攻击的网文,以诋毁朱瑞峰及其人民监督网的良好声誉和工作。
  2013年7月,刘虎被朱瑞峰以名誉侵权为由依法诉至法院。不久,刘虎涉嫌敲诈勒索等罪行被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刑拘、逮捕,后被公安机关移交至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公诉。
  朱瑞峰立即将民事诉讼案件撤诉,并在BBC等国际媒体上为刘虎发声。

  可是刘虎获释后,不思悔改,仍继续诋毁朱瑞峰,朱瑞峰无奈只得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6年,刘虎先后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侵权并被海淀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成为“小赖”。




图: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12秒的“危机公关舆论引导员”刘虎

图: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将刘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源自: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眼查

图: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给刘虎下达限制消费令     
图片来源: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图:天眼查为你找到一个老赖刘虎  
截图源自:天眼查

  刘虎继续在网络上发布文章,诋毁朱瑞峰的名誉并威胁执行局法官。出于对法律的无比尊重和信任,朱瑞峰又将刘虎依法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刘虎故技重施,通过网上发帖子,制造舆论压力,煽动组织多名网民聚集到北京西城区法院庭审现场,给法庭施压。
  2018年10月25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虎侵权朱瑞峰事实成立,判决如下:一、删除文章;二、七日内在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辩护人”,和搜狐博客置顶位置刊登赔礼道歉声明,逾期不执行,法院将在媒体上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将由刘虎承担;三、被告刘虎赔偿原告朱瑞峰精神抚慰金1万元;四、被告刘虎赔偿原告朱瑞峰公证费2690元。
  刘虎上诉后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2019年1月3日,朱瑞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9)京0102执407号】。执行局法官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多次责令刘虎执行法院的法律文书,刘虎拒不执行。
  2020年4月16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将刘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下达限制消费令。刘虎成为被北京市多家法院执行的资深“小赖”。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1)
50%
踩一下
(1)
5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