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虎因名誉侵权被法院执行: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十八起道歉声明

2023-01-11 16:18 来源于:人民监督网 | 作者:杨善文 | 浏览:
自媒体人刘虎因在雷政富案件中揑造事实,攻击诬陷朱瑞峰,被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法判决刘虎在《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向朱瑞峰赔礼道歉(登报的相关费用由被告刘虎负担)。
  在人民监督网的主编朱瑞峰曝光重庆市北碚区原书记雷政富12秒不雅视频十周年之际(2012年11月20日),朱瑞峰通过法院状告自媒体人刘虎名誉侵权案又获喜讯:经北京互联网法院执行局审核,自媒体人刘虎因在雷政富案件中揑造事实,攻击诬陷朱瑞峰,被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法判决刘虎在《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朱瑞峰赔礼道歉(登报的相关费用由被告刘虎负担)。道歉声明分别于2022年10月28日,在人民法院报第七版刊登3次;2022年12月27日,在人民法院报第六版刊登道歉声明3次;2023年1月4日,在人民法院报第八版刊登道歉声明3次。

  自媒体人刘虎在道歉声明中称:“我已认识并深刻反省自己的侵权行为,就上述侵权行为给朱瑞峰先生带来的困扰和损失,向朱瑞峰先生致以诚挚的歉意!”(详见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web/rmfyportal/noticeinfo?content=%E6%9C%B1%E7%91%9E%E5%B3%B0 


  在当时,21名因涉及不雅视频重庆高官,紧急收买、纠集一帮所谓的网络评论员,通过人为制造舆论引导,发动的一场又一场恶毒而危险的紧急公关、舆论引导、网评运动,大肆发布侮辱诽谤、人身攻击朱瑞峰及其人民监督网的网文。以诋毁朱瑞峰及其人民监督网的良好声誉和工作。
 

图:人民法院报刊登刘虎的道歉声明

图:人民法院报刊登刘虎的道歉声明

图:人民法院报刊登刘虎的道歉声明


图:人民法院报刊登刘虎的道歉声明

 
 
  现年48岁的刘虎曾在媒体工作过。2013年,在《新快报》从业的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而被北京市警方刑拘,并被北京市检方批准逮捕。此后,在被拘押340余天后,刘虎被北京检方释放,但无论是刘虎本人还是北京市检方都没有给出释放的原因——是无罪释放还是有罪不诉?一向做事情很高调的刘虎,在自已被拘押释放这件事上却很低调。不过从此往后,刘虎就没有了工作单位,他对外声称“在多家媒体工作过”。刘虎成了无职业的自由撰稿人,不断地在自已的公众号和微博上发表一些揭露问题的新闻报道,但他从不在北京市采写负面报道。刘虎也因此不断地被当事人诉讼,刘虎很热衷于离婚纠纷案件的创作。

  刘虎目前涉及多起民事侵权案件的诉讼官司,也是北京市多家法院强制执行的“小赖”。刘虎曾因拒不刊登道歉公告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下达限制消费令。

  刘虎还为此表演了一出“强买强卖”的闹剧,他未经法官的同意,就自作主张将所谓的公告费600元汇入法院执行账户。随后,刘虎在网络上炒作刊登公告费600元就可以了,执行局法官是故意为难他。以此制造网络舆情,博得不明真相的网民同情,外媒也借助刘虎的煽情表演,在国际上撰文攻击我国的法治制度。

  朱瑞峰依法将刘虎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10月25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2民初32895号判决书,依法判决刘虎明知发布的内容已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定侵犯朱瑞峰名誉权的情况下,再次在其文章中多次作出贬低性的评价内容,故认定刘虎的行为侵犯了朱瑞峰的名誉权。据了解,刘虎先后在多家报纸和媒体网站平台向原告朱瑞峰道歉已经20次。


责任编辑:锦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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