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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法院关于开封汪海洋侵权的公告

2017-12-27 10:32 来源于:中国青年报2017年12月27日 | 作者:北京市西城区法院 | 浏览:
汪海洋在相关网络上对朱瑞峰进行了侮辱、诋毁;法院认定汪海洋在网络上攻击朱瑞峰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朱瑞峰的名誉

  汪海洋(住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2013年2月5日在“土豆网”上传视频,朱瑞峰以该视频对其造成侵权,提出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名誉权纠纷诉讼;本院审理认为:通过朱瑞峰公证举证,可以认定汪海洋在相关网络上对朱瑞峰进行了侮辱、诋毁;该视频在网络传播后对朱瑞峰社会评价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降低;认定汪海洋在网络上攻击朱瑞峰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朱瑞峰的名誉,汪海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院(2016)京0102民初35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汪海洋在本院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朱瑞峰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该公告需连续刊登五日,公告内容需经本院审核,逾期不执行,本院将在相关媒体上刊登本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被告汪海洋承担)。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汪海洋赔偿原告朱瑞峰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至今汪海洋拒不履行(2016)京0102民初350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强制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2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7年12月27日 07 版)http://zqb.cyol.com/html/2017-12/27/nw.D110000zgqnb_20171227_7-07.htm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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