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官员称违法成本低致食品安全案件屡发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售瘦肉精喂万头猪主犯轻刑 公安部官员称,违法成本过低等原因致食品安全案件屡发 本报讯 (记者吴鹏)今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侦办食品非法添加案件犯罪案件1100多起,涉案金额达

售瘦肉精喂万头猪主犯轻刑

公安部官员称,违法成本过低等原因致食品安全案件屡发

本报讯 (记者吴鹏)今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侦办食品非法添加案件犯罪案件1100多起,涉案金额达到8亿元。昨日,在第三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分论坛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坦言,食品安全案件屡屡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暴利驱使、违法成本过低等。

今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侦办食品非法添加案件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仅各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瘦肉精案件就有5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人。但在侦办食品安全案件过程中,却存在着惩处力度不够的困境。徐沪在论坛上表示,目前,在一些基层的司法机关中,还存在着明显的认识上的偏差。他举例说,如今年5月,某地的一个基层法院判决的一起销售在饲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的案件中,他们销售的“瘦肉精”可以饲养上万头猪,但是4名主犯均被判了轻刑、缓刑,理由是涉案人和所谓的受害人,比如购买饲料的企业和个人达成了和解。

徐沪说:“这样的判决,使得潜在食用含‘瘦肉精’的肉制品的消费者,无法得到法律上的真正保障。”“这样的打击力度,违法成本就太低了。”

食品犯罪案件发生率高,但与其他案件相比,此类案件查处率相对来讲却是偏低的。徐沪表示,很多食品案件涉及多个省市区,跨区域作案的性质明显,同一个生产源头销售的问题食品,往往涉及全国很多地区,要查明全案事实,执法成本很高。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