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公墓被指收物业费 回应称为续收管理费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核心提示:近日日,有网友指出山东即墨一公募张贴告示称从明年5月收取物业费。大部分网友对此事持质疑和不解态度,市民认为这是霸王条款,而工作人员称为续收管理费并非新增物

  核心提示:近日日,有网友指出山东即墨一公募张贴告示称从明年5月收取物业费。大部分网友对此事持质疑和不解态度,市民认为这是霸王条款,而工作人员称为续收管理费并非新增物业费。记者后查实济南公墓使用权为20年,逾期不缴费按无主墓处理。

  近日有青岛媒体报道,网友“海歌”在青岛微博上发帖称到位于即墨的百龄园公墓扫墓时,墓园综合办公室窗户上张贴告示“要从明年5月收取后面的物业费了。”“作古的人也要交物业费?”网友“海歌”的微博一石激起千层浪,评论也出现了一边倒,大部分网友持质疑的态度,不少网友对此表示不解,甚至有网友指出,“难不成那也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没人交物业费的墓怎么办?”

  工作人员称是管理费

  记者调查 

  续收管理费并非新增物业费

  陵园回应:

  续收管理费并非新增物业费

  昨日下午5点左右,记者在赶往百龄园的途中,对此事进行了电话采访,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可能有网友对他们的公示内容有误读。

  “我们公示的内容是告知家属续交管理费。国家规定管理费是有期限的,到期了要续交,这个事情不少客户都知道。我们也是这段时间以来,接到一些关于续费问题的咨询电话,这才在我们的网站上和办公区公布了续费通知。”该工作人员表示,陵园并没有新增收物业费,而续收管理费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关于需收费用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便细说。

  记者登录百龄园公墓的官方网站,找到了一条关于续费问题的答疑,答疑公布于今年的1月11日,当时该答疑并未单独列出,还混杂了其他一些关于票证丢失补办的问题。记者也未见到物业费相关说法。

  “这事不归我负责”

  民政局人士:

  “这事不归我负责”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即墨市和青岛市两地的民政局社会管理处。其中,即墨市民政局回应称,虽然该陵园地处即墨市辖区,但是归青岛市民政部门管理,因为不在职权范围内,所以不便评论。

  记者又拨打了青岛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处一位王姓负责人的电话,但该负责人称“这事不是我负责,你明天找领导吧。”在给了记者一个称是青岛市民政局社会管理处郭姓处长的办公室电话号码后,挂断了电话。

  续交物业费是“霸王条款”

  市民观点:

  续交物业费是“霸王条款”

  关于“陵园物业费风波”一事,记者也在青岛街头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市民李先生表示他从媒体上看到了这条消息后,对于陵园收物业费问题感到非常不解。“陵园明摆着就是强迫收费,先人的骨灰就葬在那里,如果因为不交钱先人骨灰就被毁坏,肯定会被人指责不孝,这钱还能不交吗?”李先生觉得这是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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