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饶部分村民拒绝租地遭百余人暴打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村民怀疑乡村干部参与其中, 山东广饶因租地发生暴力事件, 相关人士称 乡政府不应成为土地出租中间人 不要说村民大会,出租土地1400多亩这样一件大事,村里连支部会、村委会都

 村民怀疑乡村干部参与其中, 山东广饶因租地发生暴力事件, 相关人士称

  乡政府不应成为土地出租中间人

 “不要说村民大会,出租土地1400多亩这样一件大事,村里连支部会、村委会都未召开过。”山东省广饶县陈官乡芦李村村干部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作为村干部,我从未见到过租地协议。”

  据知情人反映,因为拒签协议,芦李村村民遭到100多名不明身份人员的暴打,当场打死一人,打伤数人,现仍有7名村民住院。

  这究竟是一份怎样的协议?近日,《法治周末》记者深入实地进行了采访

  2011年1月5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山东省广饶县,采访“12·27”事件。

  据知情人反映,2010年12月27日,山东省广饶县陈官乡芦李村村民因不同意出租土地,遭到100多名不明身份人员的暴打,1人被当场打死,数人被打伤。

 古稀之年老太都不放过

  据当地村民透露,“12·27”事件的伤者目前在广饶县人民医院,白天医院有人监视,不便采访,须深夜才行。

 1月6日凌晨1时许,《法治周末》记者在伤员家属的带领下来到医院住院楼。

  记者见到自称被打伤住院治疗的7个人,分别是李树江、男、58岁;张小云、女、45岁;程月花、女、66岁;程玉梅、女、58岁;李炳峰(音)、男、32岁;李树前、男、59岁;高贵峰(音)、女、55岁。这些伤者伤情各异,最重的是李树江,肩部骨折,躺在床上无法翻身。据说还有几人因伤势较轻已出院。

  “12·27”事件的死者李同同的尸体就存放在这家医院的太平间里。

  惨案发生后,刚过门的媳妇秀秀日夜守候在床前照顾婆婆张小云,李同同的大幅照片摆放在床头,一个帅气的小伙此时却阴阳两隔。

  “他们太狠了,专朝致命处打,我亲眼看到一镐把打在我儿子的头上,杯口粗的镐把当即就折了。”张小云说。

  李同同的一位堂叔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作尸检时我就在旁边,同同身上到处是伤,惨不忍睹,尤以头部棒伤最重,头顶一处,后脑3处,造成颅骨骨折。”

  程月花托着受伤的右臂,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我们和这些人素不相识、无怨无仇,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下手这么狠,连我这古稀之年的老太太都不放过。”

  报警到出警历时1小时

  躺在病床上的张小云向《法治周末》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那是2010年12月27日中午1时左右,在山东省广饶县陈官乡芦李村的大街上,有几个中年妇女扭着秧歌,她们伴随节奏扭动腰肢,个个喜笑颜开,并不时被同伴的舞姿逗得哈哈大笑。

  这时,有人传来消息:“他们又来抢地了,来了很多人。”大家立即停止娱乐,张小云招呼一旁的儿子李同同:“走,看看去。”二人向村外走去。

  据现场目击者描述,当时距村1公里的马路上,聚集了很多人,面南而站的全是二三十岁的青壮年,有100多人,他们有的手拿镐把、有的挥舞着大刀。面北而站的是芦李村村民,大部分是老人妇女,有人扛着铁锹、锄头,更多的则是赤手空拳。这时,人群一阵骚动,那些青壮年手持镐把、大刀冲向了村民。

  张小云说,她们母子走到现场时,暴行已近尾声,很多村民受伤。儿子对我说:“妈,咱往后站站。”边说边把她拉到路沟半坡。突然,人群中跑过来七八条壮汉,她还没看清来人的模样,就被一脚踹在胸口,人随即滚到沟底,她挣扎着爬起来,看到这些人在围着打儿子,她刚想喊,后背挨了几下,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她再次站起来,发现儿子趴在不远处的路沟里,怎么也喊不应。她扳起儿子的头,看到儿子满脸是血,已经停止了呼吸。张小云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后来听到“打死人”的呼喊声,那帮人丢下棒子,逃到路边的汽车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大家从现场捡到91根各式各样的棍棒,有的已经折断,有的血迹斑斑。

  据村民反映,2010年12月27日当天中午,这群不明身份的人刚到地边,就有人打电话报了警。李同同倒地后,村民继续报警,20分钟后,当地派出所民警才赶到现场,此时打手们早已逃之夭夭。从第一次报警到出警,历时1个多小时。

  据了解,李同同为芦李村村民李建中和张小云的独生子,生于1989年11月,系烟台某船务公司海员,这次休假专为回家结婚,刚刚当了9天的新郎官。而死者的父亲李建中则是反对出租土地最坚决的3名村民之一。

村干部称从未见租地协议

  据芦李村村民反映,2010年9月,村组干部包干分片,分别拿着一张纸挨门挨户地让大家签字。这张16开纸只有短短几行字,大致意思是,准备将村西北的1400多亩耕地租给“澳亚”公司,建“万头奶牛养殖场”,每年每亩租金1200元,签字即表示同意。

  村民说,当时很多人认为这只是一个意向,粗略算了一下账,觉得还可以,就在纸上签了字。不久,他们却听说“澳亚”公司是搞纺织的,占地名为养牛实为建厂。听到这个消息,他们认为:根据物价走向,若干年后1200元还能买什么?企业一旦破产,他们的租金又向谁要?还是土地在自己手里踏实,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租地合同时,一定要把这些担忧提出来。

  “可是,一个多月后,村民大会没召开,却等来租地协议已签订的消息和一年租金的存单,我们绝大多数的人拒绝接受存单。”村民们说。

  广饶县人大代表、芦李村村委委员、村委会文书李学雪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不要说村民大会,出租土地1400多亩这样一件大事,村里连支部会、村委会都未召开过,全是乡领导和村支书兼村主任李学石暗箱操作,作为村干部,我从未见到过租地协议。”

  芦李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学功和支部委员李炳征也表达了自己的不满:“租地协议什么时候签的?与谁签的?其他干部一概不知。李学石曾跟我们说:‘万头奶牛养殖场是个投资几亿元的大项目,只要你们配合做好村民的工作,村干部可以承包些工程,我赚一二百万元没问题,怎么也得让你们赚几十万元。’可我们都不明白、不理解的事情,怎么能为了自己赚黑心钱,强迫群众接受呢?”

  据了解,芦李村经过选举或上级组织任命的村干部只有4人,3人强烈反对李学石的做法,然而无济于事。他们说:“我们到乡政府反映情况,反而招来乡领导的训斥。”

  张猜是芦李村计生主任,她也分到包括自家在内的6张存单发放任务。“因完不成任务,乡党委副书记孙小华找我谈话,强迫我签字,我说签字也行,但只代表我自己,我们家的户主是我老公,果然,老公不同意租地,6张存单我一张也没发下去,孙副书记很恼火,宣布停止我的工作。”张猜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村民告诉《法治周末》记者,2010年12月21日上午,负责该项目的乡党委副书记孙小华来到芦李村,被村民截住要求公布租地协议,孙小华不予答复,扔下车步行而去,第二天才派人把车开走。

“我要让你们关上门,朝天走”

  广饶县隶属于东营市管辖,陈官乡地处广饶县城和东营市之间,距两边各25公里。2011年1月7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陈官乡芦李村实地采访。

  “12·27”事件发生在芦李村进出的必由之路上,李学雪指着路西一大片还残留着棉花杆和玉米秸的土地说:“这就是那块村民为之付出生命的土地。”

  据村民反映,为了这块土地,自2010年11月中旬起,他们曾与不明身份人员发生过3次对抗,前3次对方来人较少,尽管也拿着棍棒,遭到村民阻拦后即离开,未发生肢体冲突。

  村民普遍认为,2010年12月27日发生的血案,绝对不是突发事件,而是内外勾结、有计划、有组织的报复行为。他们向《法治周末》记者讲述了理由。

  村民二组小组长李建强说:“去年12月26日晚饭后,曾接到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明天我们还去施工,你和李建中、李树涛3人如敢阻拦,我要让你们关上门,朝天走!(当地俗语,意为去死)’电话的尾号是1111,我和那些占地的素不相识,我们3人的名字和手机号肯定是村里人提供的。事后经过证实,这个尾号1111的手机号码为王斌所有,王斌是东营一带有名的‘涉黑’包工头。”

  更多的目击者向《法治周末》记者证实:“2010年12月27日中午,对方来了40多辆车,大约200多人,堵在通往那块地的半路上,100多人手拿刀棒站在前边,后面还有100多人助威。”

  目击者还说:“现场也有接受存单的村民,而挨打者全是拒绝接受存单的人,李建中的儿子李同同来到时,本已停手的暴徒突然冲向他们。现场一定有人指认,才使他们做到了‘精确打击’。我们还看见,李学石的‘心腹’、村治安员齐某等3人曾出现在现场。”

  李建中带领《法治周末》记者走进他空无一人的家,婚联、大红喜字鲜艳如昨,洞房中悬挂着李同同的巨幅结婚照,连茶碗、板凳上都拴着红丝线,到处弥漫着到喜庆的气息。

“谁能想到几天前的喜堂成了灵堂,我们一家人以后该怎么办啊。”李建中说。

  围拢过来的村民气愤地说:“李建中是为了维护农民的权益才被人打死了儿子,事情发生10天了,村支书李学石却不知去向,王斌等凶手是否被抓住?是谁包给他的工程?还有租地内幕,我们全都不知道。现在全村人心惶惶,我们很多人怕遭报复不敢回家睡觉,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给芦李村百姓一个说法。”

  中间有利益所在不便公开

  据了解,“12·27”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广饶县委、县政府即成立3人工作组处理善后,工作组组长李九智,为现任农业局局长,曾担任过陈官乡党委书记;副组长于学村,丁庄镇党委副书记,曾担任过陈官乡党委副书记;还有一位姓李的女同志,娘家是芦李村。

  死者和伤者的家属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几天以来,工作组只谈赔偿,不谈案情,而赔偿参照的是工伤或交通事故的额度。“追究凶手和幕后官员的责任是我们的基本要求,经济赔偿在其次,我们连基本案情都不知道,赔偿有什么意义?老百姓的命是可以花钱买的吗?”李建中说。

  2011年1月6日下午,《法治周末》记者走进“工作组”。

  工作组副组长于学村说,事件发生后,陈官乡党委书记徐美符被停职,其他领导也不好做芦李村的工作,因此,县领导抽调我们3个在芦李村有群众基础的人组成工作组。

  县农业局局长、工作组长李九智说,租地这件事情陈官乡领导和芦李村支书的做法欠妥,乡政府不应成为中间人,就这块地分别与芦李村委会和“澳亚”公司签协议,企业直接和村委会签订才对。乡政府与“澳亚”的协议中水渠、道路计算在用地面积内,而与村委会的协议却是净地亩,中间有利益所在,不便公开(所以才引来村民的猜疑和抵触)。

  当《法治周末》记者要求看这两份租地协议时,被告知协议在乡政府,问及王斌是从谁手里接的工程、已被拘留的陈官乡副乡长苗某涉嫌什么罪名时,李组长未作明确答复。

  广饶县“12·27”事件调查组成员回应

  村民的签字同意就是协议

  “这是一次既合法也符合现行政策的租用农村土地行为,并不存在非法占地的情况。”

  “事实上有两个澳亚公司,一个是招商引资进来的,搞纺织的是当地的一个同名企业,村民搞混了,产生了误会”

   2011年1月18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山东省广饶县,就“12·27”事件进行采访。

  “12·27”事件发生已经半个多月了,广饶县政府2010年12月29日就召开新闻发布会,成立处置调查组和专案组,声称全面调查此事,并“全力争取早日破案”。

  这次事件使陈官乡芦李村村民李建中和张小云失去了他们唯一的儿子李同同,也给广饶县政府许多工作人员留下了难忘的一次经历———李同同的尸体随后被抬到县政府大门口,堵住了这幢楼的唯一出路,当天所有在政府内上班的人,晚上10时许才得以走出办公楼下班回家。

  截至《法治周末》记者发稿时,广饶县官方回应称,“12·27”事件仍在调查处理过程中,但已有相应责任人受到追究,专案组成员也向本报透露,已抓获部分犯罪嫌疑人。

  是“合法租地”而非“非法占地”

  在县政府大楼的一间办公室里,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根据我们调查组调查的情况,这是一次既合法也符合现行政策的租用农村土地行为,并不存在非法占地的情况。”处置调查组成员、广饶县委宣传部西泽林主任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他说,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文件),芦李村将未利用土地和一般农田租给企业发展奶牛养殖项目,是符合法律和现行政策的,并无不当。

  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出示了出事当天由陈官乡向县政府汇报的报告———“关于东营澳亚集团芦李村万头奶牛养殖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其中明确提到村里将1448亩未利用土地或一般农田出租给澳亚公司养殖奶牛,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并且经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批,也于事前向县政府作过汇报。村里最终通过协商将租金由原来的每亩1100元争取到每亩1200元。

  村民怀疑澳亚租地并非为奶牛养殖而是用于建厂房,调查组调查后也作了澄清,“事实上有两个澳亚公司,一个是招商引资进来的,搞纺织的是当地的一个同名企业,村民搞混了,产生了误会”,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

  陈官乡政府在报告中称,针对租地事宜,村里召开过村“两委”会议、部分村民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其中近百亩土地获得一致通过,另外的土地是村里分别征求各户农民意见获得农民签字同意的,最终远远超过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将土地出租。

  在这份报告的附件中,《法治周末》记者看到了长达5页的村民代表和村民的签字,每页十数人到数十人不等。

  乡党委书记和副乡长被追责

  专案组成员、广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王队长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犯罪嫌疑人已确定为澳亚公司派去村里的施工方人员,目前已抓获部分犯罪嫌疑人,但主犯仍在逃,已发布网上通缉令全力抓捕。关于更多的案件情况,因为正处于侦查进行阶段,不方便公开。

  西泽林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被追究责任的有陈官乡党委书记和一位主管副乡长,前者已被停职,后者已被批捕。因为事件调查并未结束,会不会有更多的人被追究责任,尚无法判断。

  《法治周末》记者问及上述两人被追责的具体原因时,西泽林称主要是因为监管不力,“他们负责的地方出了事,作为监管者,当然会被追究责任”。至于被批捕的副乡长涉嫌什么罪名,他没有正面回答,只称可能是“行政渎职”。

  “到底是一次偶然的事件,还是一次有预谋的活动,现在并不能下判断。”西泽林最后说。

  据陈官乡政府的报告,芦李村是由3个自然村合并而成、情况相对复杂的行政村,村里宗派矛盾一直存在。此前村支书换届选举时有两派竞争激烈,最终李学石以微弱优势胜出。选举失败的李学功事后并不配合村委会推进租地的工作,也多番阻挠一些村民领取土地租金,“让村民提条件,说李学石下台就签字”。

  县政府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2010年12月27日当天,澳亚公司派了施工方准备到租用的土地上圈划建墙,“并且只在签字了的村民的地上划定范围”。但李学功当时带了人去提反对意见,最终导致冲突发生。

  至于陈官乡政府是否成为中间人,分别与芦李村和澳亚签订租地协议,《法治周末》记者没有能够看到整个纠纷的关键性证据———租地协议。西泽林说他并没有看过这份协议,“村民的签字同意就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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