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车祸目击者集体沉默 学生称怕学校处分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肇事者李启铭属酒后驾车。 事故现场目击者众多。 官二代校园醉驾撞飞两女生 事后一句我爸是李刚成名言 你知道我爸是谁吗?我爸是李刚! 视频:局长之子校园撞人 被拦后高喊其父
河北大学车祸目击者集体沉默学生称怕学校处分
肇事者李启铭属酒后驾车。


河北大学车祸目击者集体沉默学生称怕学校处分
事故现场目击者众多。

 官二代校园醉驾撞飞两女生 事后一句“我爸是李刚”成名言

  “你知道我爸是谁吗?我爸是李刚!”

视频:局长之子校园撞人 被拦后高喊其父名字
 
来源:东方卫视《看东方》
   近两天来,这句话已成为网络上最热门的流行语,网友们的兴致勃勃事出有因。

  几天前,河北的一位学生酒后在校园内飙车,将两名女生撞飞,致一死一重伤。在被拦下后,他口出狂言,“看把我(的)车(给)刮的!你知道我爸是谁吗?我爸是李刚!”这位官二代的蛮横与狂傲,无礼与无理震惊了网络。

  文/本报记者何涛、张莹图/来自网络

  昨日,天涯杂谈上,网友“河大义工”的一篇帖子引爆了网络,截至昨日傍晚,点击量已达47万。这篇帖子描述了一起校园车祸。

  “看把我的车给刮的”

  10月16日晚9:40,河北大学新区易百超市门口,两名正在玩轮滑的女生在学校宿舍区超市门口被一辆汽车撞到,被撞者均为河北工商学院大一新生。

  帖子称:“当时车速很快,大约80~100码。被撞女生腾空特别高,而且这辆车撞人后并没有减速,后轮从一名女生的身上碾过。”

  “在撞到人后,他竟然继续行进,想从大门口逃跑,后被学生及保安拦下。下车后,肇事者未表现出丝毫的歉意,他竟然说:“看把我(的)车(给)刮的!你知道我爸是谁吗?我爸是李刚!”

  肇事者被刑拘

  酒后肇事,还口出狂言“我爸是李刚”,这引起了网友的极大愤慨与关注。

  事后,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本案的信息: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李启铭已于17日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新闻发言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

  警方确认:肇事者李启铭,又名李一帆,男,22岁,系保定市某单位实习生。

  10月16日21时40分许,李启铭酒后驾驶朋友的黑色迈腾轿车(车牌号冀FWE420)到河北大学送朋友,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的生活区,将穿着轮滑鞋的两名女生陈某、张某撞伤。

  事故发生后,李启铭仍驾车继续行驶,在男生宿舍附近掉头原路返回至学校门口时,被保安和学生截住。事故处理民警经对李启铭采血检测,鉴定为醉酒驾驶。

  目前,伤者陈某因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张某病情稳定,无生命危险。保定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已成立事故调查专案组,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及责任追究工作。

  目击者“集体沉默”

  由于犯了众怒,肇事者及其宣称的父亲“李刚”迅速遭到了“人肉搜索”。

  网友的搜索结果显示,肇事者李启铭是河北传媒学院2008届播音主持专业的学生;而李启铭所说的父亲“李刚”则是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

  还有消息称,李启铭平日性格张扬。在个人博客上,他写满了对高考的无奈,以及青春期小男生的一些小情怀,很难把他跟口吐狂言的“官二代”联系到一起。它的父亲李刚,在当地为人从政口碑都不错。

  尽管事情的来龙去脉已经清晰,但事件的后续处理遇到了难题。网友“午夜蟋蟀”称:“(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我们迎来的不是同学的愤怒、有关部门的解释,而是做好事(作证)的孩子不敢承认,目击者也不敢公布事实。”

  有河北大学的学生私底下告诉著名记者王克勤:“现在学校不让我们说这件事情,所以目击者很难找。因为他们一旦向记者透漏什么事情,学校知道后肯定会对说的学生做出处分的,谁都会害怕,所以学校里的目击者都只能什么也不说。”

  有目击现场的学生正在经受内心的折磨:“我妈已严令禁止我再管这事,但我没办法让自己的良心受煎熬!晓凤惨白的脸一直在我眼前晃动,我若不管,我怕我会夜夜被噩梦缠绕!晓凤、晶晶都是我所在社团的部员,她们甜甜地叫过我学姐,我没法坐视不理!但我真的没办法要求那些目击的同学太多。”

  对于目击者的“集体沉默”,网友们极力呼吁:“请河北大学的目击者站出来!”

  “官二代”成焦点话题

  “你知道我爸是谁嘛?我爸是李刚!”这近两天来,这句话已成为网络上最热门的流行语,网上甚至还出现了以“我爸是李刚”为“模板”的造句大赛。因为“李刚门”事件,不少同叫李刚的网友无辜受到“牵连”,深感烦恼。

  这起事件引起了网友对官二代作风的关注,“我爸是李刚”甚至被称为“史上官二代最强音”。“官二代”,已成为网络焦点话题。

  网友“afa199”称:“我们来仔细分析一下‘我爸是李刚’这句经典语句所包含的含义。假想如果是普通的张三李四,你犯事后,第一反应肯定不会说我的爸爸是谁。”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