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震撼世界的奇迹。
新华社消息,该国圣何塞铜矿33名被困矿工在经过长达69天的漫长等待后,终于迎来了获救的一天。当地时间13日0时10分,首名矿工弗洛伦西奥·阿瓦洛斯随“凤凰2”号搭载舱,穿过长达622米的救生隧道,重见天日。
耐人寻味的是,这个幸运儿竟然是一个普通矿工,而中国流行领导先走。
云集在那里的不仅有被困矿工的亲属,还有两个国家的总统、1700多名记者和一个来自中国操作重型救援设备的工程师。
这次救援的完美结局使刚刚过去的中国王家岭矿难救援显得愈加悲壮。
矿业是这个不受瞩目狭长国度的生命线。但很少从那里传来事故乃至矿工死难的消息。
通过这全球瞩目的69天生死救援,这个国家揭示了其中的奥秘——企业信奉生命永远比矿石重要的信条,为此,他们在井下修筑了紧急避难所,在被困矿工每人每48小时可以吃两汤勺的罐头鱼、半片饼干和半杯牛奶。背后是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智利宪法明确了中央政府在处理灾难性事件中的责任。
而在救援过程中,智利政府立即承担起救援受困矿工的工作。智利武警、军队、消防人员以及政府各级部门联合行动,展开救援。
这个国家没有人定胜天的口号,而笃信科学救援,甚至邀请美国航空航天局一个专家小组,借助航天员在茫茫太空中的生活经验,为受困矿工在空间狭小、物资紧缺的情况下保证生活质量提供借鉴。
想必随着时间的推移,仍在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井下,以生命为赌注辛勤劳作的中国矿工会通过媒体获得这个消息,面对这个远方的喜讯,除了为异国的工友送上祝福,当产生如下感喟:只恨没生在智利。
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以全球接近四成的煤产量,产生全国全球接近八成的煤矿矿难死亡人数,如果将其降低到世界平均水平,每年可挽回数千条矿工的生命。
有网友曾做过一个相当黑色幽默的统计:2007年1至10月,驻伊美军阵亡840人,中国煤矿矿难死亡3069人。这意味着在和平环境下从事生产劳动的中国矿工死亡概率是处于战争状态的美国大兵的7倍。
世界上没有不发生矿难的国家。比如就在王家岭矿难发生后不久,美国西弗吉尼亚州也发生一起重大矿难:煤矿爆炸造成25人死亡,另外还有4人失踪,创下了1984年以来美国一次矿难死亡人数最多的纪录——即使如此,这个数字也低于中国媒体热情讴歌的王家岭救援中罹难矿工的总和。
近些年,中国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在不断完善,处罚问责力度在加大,矿工的安全意识在提升,但面对着地方政府对GDP的疯狂追求,面对着权力寻租下官煤勾结的血腥利益链条,面对着极端弱势矿工的权益保障申诉成本居高不上,面对着社会监督的乏力和缺位,有关部门的努力被频发的矿难完全遮蔽,至今没有根本缓解的迹象。
以至在政府问责日益严苛的今天,产生了两个官场高危职业:一个最忙,叫国家安监总局局长;一个最怕,叫山西省省长。
当然,西方社会也不是一步到达今天以人为本,科学生产的境地。
20世纪前30年,美国煤矿每年平均因事故死亡曾有过2000多人的惊人数字,1907年美国矿难死亡人数更是高达创纪录的3242人,其中西弗吉尼亚州一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62人死亡。
和中国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主要依赖行政力量不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选择了法治。1910年,国会通过立法,设立了内务部矿山局,专门负责减少煤矿业的事故。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围绕煤矿安全生产,美国先后制定了10多部法律,安全标准越来越高。上个世纪60年代,美国政府又制定了新的《矿业安全和卫生法》。这也是美国历史上最严格、最全面的煤矿安全法规。这个法案后来继续完善,于1977年定型。据此,美国还建立了独立的安全监察部门——矿山安全与健康局。
这一法律的主要内容包括:每个煤矿一年必须有四次监察员检查;除了常规检查,任何矿工都可以随时主动申请联邦监察员下来检查,并且不能因此受到雇主威胁;违规煤矿必须接受高额罚款甚至刑事诉讼;所有煤矿都必须成立救援队;每个新矿工都必须接受40个小时的安全教育。
美国人的一个重要经验是:经济发展的成本不应该让“残疾的工人”或“贫困的寡妇”来担负,而应该转移给那些真正控制生产过程的工厂主和管理者。
不过,与中国充满权力寻租、利益纠葛的生产环境不同,美国依靠法治的力量,推动政府使这些法规得到了有力的贯彻。
目前,中国有关部门为了推动安全生产,正以行政的名义推动矿长陪着矿工下井。结果无论国有大矿还是民营小矿的主要领导集体受惊,纷纷按敢死队模式突击提拔下井的矿长助理,几成一景。
这也变相说明了中国煤矿安全的现状和监管的困局。
真该组织中国的煤窑主们去智利学习考察一下——是什么使他们视矿工的生命高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