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公安局副局长停职 王帅获784元国家赔偿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人民监督网讯】河南灵宝青年王帅发帖举报家乡征地,遭当地公安跨省抓捕。灵宝市相关负责人17日下午远赴上海专门向王帅道歉,并启动国家赔偿。拘留7天共赔偿783.93元。同时,灵

【人民监督网讯】河南灵宝青年王帅发帖举报家乡征地,遭当地公安跨省抓捕。灵宝市相关负责人17日下午远赴上海专门向王帅道歉,并启动国家赔偿。拘留7天共赔偿783.93元。同时,灵宝市公安局对办理王帅案的警官做出处理,副局长等4名警察被停职,局长书面检查。

  《潇湘晨报》报道,灵宝市委市政府17日晚表示:“市委、市政府负有领导责任。在信息中心发布的回应,造成的不良影响,敬请媒体朋友谅解。我们已向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在此向王帅及家属赔礼道歉。”

  王帅接受道歉

  据悉,灵宝市公安局长等人17日下午在上海和事件当事人王帅会面,为此前的错抓当面向他道歉。灵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建民透露,灵宝市的有关官员也会前往王帅老家道歉。

  据灵宝市法制办副主任宋闯关透露,将按照“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对王帅进行国家赔偿,根据最新修改的赔偿标准,每天赔偿111.99元,7天共赔偿783.93元。宋称,除了这些赔偿,王帅及其家人还可以提出精神赔偿等赔偿要求。

  王帅称,对灵宝市政府的道歉表示接受,并表示此事就此告一段落,不会再提出其它赔偿。

  分管网警大队副局长被停职

  灵宝市委宣传部出示的材料显示,4月16日灵宝市公安局下发文件,对分管网警大队的公安局副局长焦占林给予停职处理,认定其责任为“审批错误”;对公安局法制科科长黄立忠给予停职处理,认定其责任为“审核定性不准”;对网警大队警员李平和刑警大队警员贺彦伟给予停职、离岗培训处理,认定其责任为“负有直接责任”,并指其原因为“业务知识不精”。

  灵宝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宋中奎向上级党委作出深刻检查。据了解,灵宝市隶属的三门峡市公安局在当地纪委的协助下,已对此事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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