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这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鉴于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同志、副省长张建民同志对上述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接受孟学农同志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
从2003年孟学农当选北京市市长不久,“非典”事件孟学农第一次引咎辞职,这次当上省长不久,先是遇到矿难,这次又遇到了“尾矿库大溃坝事故”使得254人(到目前)遇难的特大事故。再次引咎辞职就在所难免了。真不知是命不好,还是领导不力!但总体来讲,问责制还是进步的,特别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出了事领导就得承担责任。
对比河北省的省长或分管的副省长,这次三鹿“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出来这么长时间了,道歉的话也没有听到说声,却指责是三鹿企业的自己行为。怪他们没有马上上报。虽然是三鹿的问题,但政府也有监管的义务,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不能没有人负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