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瞭望》新闻周刊援引相关专家的观点指出,党委书记被称为“一把手”、“班长”不正常。这实际意味着其在党内的职务、身份、地位特殊,具有高于其他委员、常委的特权。这是与党的集体领导体制和党内民主相违背的一种常见的个人集权现象。
全国党建研究会副会长蔡长水教授表示,在党内,党员同志都是平等的,书记就是“党委书记”或者“党内主要负责人”。把书记称为“一把手”,隐含着“下级”对“上级”的示好和奉承,助长了权力的过分集中和不受约束。他同时分析,现在的某些做法比如“一把手负责制”,实际上加剧了“一把手”权力更加集中的趋势。
相关专家指出,中共中央虽然一再反对个人说了算,也采取了不少措施,但在一些党组织内领导者个人集权的问题依然存在。最突出的表现是,邓小平当年所概括的“以集体领导的外表掩盖个人专断的实质”这一痼疾依然如故,在一定范围内还在加剧。
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将这种现象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党内权力结构和领导体制关系不顺。按照党章规定,党内权力结构应该是“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变成了“书记-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全委会-代表大会”,使党内权力关系模糊。因此,应积极探索修改地方党委工作条例(试行)、取消书记办公会。
民主集中制未尽落实,仍然存在“先民主,后集中”与“先集中,后民主”现象。民主集中制的本义是“民主的集中制”,以与“专制的集中制”相区别。把民主集中制肢解成“民主”与“集中”两半,以致可以或先或后运行的两段,是对民主集中制的严重误解。在实践中,无论是“先民主后集中”还是“先集中后民主”,委员至多只有发言权,只有书记才拥有拍板权。这就破坏了决定重大问题“一人一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党的委员会制变成了“一长制”。
在党的委员会内部,委员的民主权利缺乏制度保障。党委在实际运行中,往往按书记的意图作出决定,以致在有的地方常委会上,那些不是书记、副书记的常委几年来竟然没有一个人说过一句话,谓之“哑吧常委”现象。十七大提出“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反对和防止个人和少数人专断”,旨在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