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农机局局长受贿27万余元被判处10年半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正义网 | 作者:胡文学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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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北1月13日电(通讯员胡文学)近日,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对原市农机局局长刘德斌受贿27万余元大案提起公诉,仙桃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处刘德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007年至
正义网湖北1月13日电(通讯员 胡文学)近日,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对原市农机局局长刘德斌受贿27万余元大案提起公诉,仙桃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处刘德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007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刘德斌在担任仙桃市农机管理局局长期间,先后23次收受农机经销商李某、董某、吕某、吴某、胡某等七人所送的贿赂款共271000元,为上述经销商绕开农机补贴申请审批手续,提前获得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款,以促进农机具销售等方面提供了帮助。鉴于被告人刘德斌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仙桃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刘德斌一审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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