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引起了持续热议。上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透露,我国收入分配方案今年内应该会出台。他还说,中国现在基本具备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条件,可年增工资15%。那么,是哪些群体的收入能率先垂范?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作了注解:政府的作用在于率先增加公务员工资,并带动企业等社会阶层向政府部门看齐。不用说,苏海南的透露获得了欢呼,而杨志勇的注解遭到网友的批评。
说实话,当我听说收入分配方案今年内会出台,以及中国有望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就好像看到可口的面包被递过来,对杨志勇扫兴的话感到格外气愤。但是,克制一下自己对面包的渴望,细想一下杨志勇的话,会发现,“政府的作用在于率先增加公务员工资”,并不是一句毫无道理的话。这就得说到政府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问题。
人的收入主要靠市场交易,而不是靠政府分配。你为老板打工,老板付给你工资和福利,这就是你的收入。政府固然可以制定最低工资福利标准,但是,最低的标准显然不能起到分配收入的作用。再说,市场分配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不是政府要求市场如何分配就如何分配,当我们指责一个企业工资水平太低之时,它的门口却挤满了想要进去的人,难道我们要说这些人太傻?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社会保障、义务教育与反贫困等措施来缩短收入差距,政府主要是扮演维护公平的主角,而非收入分配的主角。比如政府固然可以降低收入者的税收,提高高收入者的税收,来缩小收入差距,但前者是让利于民,是少拿走你手里那部分钱,而不是分配给你一些,后者直接拿走你手里的一部分钱,更谈不上分配你收入。
这样分析,在市场经济里,政府似乎就没怎么具有“收入分配”的作用。话也不能这样说,回到杨志勇的话,政府可以分配公务员的收入。为谁做事,谁就发工资,公务员为政府(纳税人)打工,政府就给公务员发工资,你不是公务员,政府总不能无缘无故地“分配”一笔钱给你作为“收入”吧。
我承认政府在缩短收入差距上有调节作用,而不会主要寄望于政府充当分配的主角。事实上,家庭收入的主角是市场而不是政府,是交易而不是行政。政府要维护市场公平,但不等于大包大揽,否则,政府太全能了。假如是这样,那将是用权力而不是用市场来配置资源,也必然是按照权力的多寡来分配收入。
收入分配首先是权利分配,要想普通国民收入分配相对公平,恰恰是让政府少插手分配,说到底,不是否定政府在缩小收入差距的努力,而是不期望这成为政府干预市场太多的理由,最终走向良好愿望的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