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构建和谐的舆论监督环境

2008-01-10 15:34 来源于:法制日报 | 作者:评论员 | 浏览:
新闻舆论监督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权力制约体系有机组成部分的新闻舆论监督,与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一起,构成了中

   新闻舆论监督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权力制约体系有机组成部分的新闻舆论监督,与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一起,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监督体系。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认为,舆论监督本质上是人民群众利用新闻媒体对社会公共事务行使民主权利而进行的监督活动。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新闻舆论监督的最根本依据。新闻舆论监督就是代表人民通过对事物的评价和批评,明辨是非、维护真理、伸张正义,促进事物的转化、影响事物的进程,从而实现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因此,对社会丑恶现象和党内腐败现象实施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新闻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也是增强党报的战斗力、影响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个别地方的领导及部门对舆论监督存有偏见,经常把正常的舆论监督当作是“破坏团结”、“给政府抹黑”、“影响和谐”的举动,并以此用各种方式和手段限制和阻挠媒体开展正常的舆论监督。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复杂的,有为掩盖问题恶意阻挠的;有对舆论监督抱有偏见的;也有因制度缺失而导致对舆论监督保护不力的。但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全社会尚没有形成一个和谐的舆论监督环境。因此,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构建和谐的舆论监督环境,是搞好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新闻观,正确认识和对待舆论监督。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新闻舆论监督作为新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邓小平同志指出“报纸搞批评,要抓住典型,有头有尾,向积极方面引导”;江泽民同志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对消极腐败现象也要进行批评和揭露,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胡锦涛同志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监督制度建设,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因此,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有关舆论监督的保障机制。各级党政机关应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健全舆论监督的保护机制,党政机关要密切关注舆论监督过程中产生的矛盾问题,及时排除舆论监督的各种干扰;健全舆论监督的协调配合机制,通过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权力型监督机制的及时地、有效地介入,相互协调,形成整体合力,以提高效率。

    同时,对于行使新闻舆论监督权的新闻媒体而言,要在舆论监督工作中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新闻纪律。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因此,新闻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报道时,必须为党和人民的利益鼓与呼,而决不允许站在个人和小团体的立场上,以舆论监督的名义,谋一己之私。舆论监督必须从大局出发,要有助于遏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统一,有助于有关方面改进工作,通过扎实的工作、客观的态度、负责的报道,不断提高舆论监督水平。

    总之,构建和谐舆论监督环境,需要新闻媒体严格自律,正确地行使监督权利;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给予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更多的理解与强有力的支持。惟此,和谐舆论环境方能逐步形成。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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