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省新沂市新店镇群众代表,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本着为民除害的决心,为了帮助政府澄清党的队伍,为了维护政府官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光辉的形象,为了新店镇五万人民的集体利益,我特向全国人民揭发原新沂市新店镇的镇党委书记许惠民贪污受贿,私卖国有土地,破坏大型水利设施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严重犯罪行为。
举证如下:
一.2011年6月20日,张某实名到徐州市检察院揭发检举:新沂市新店镇党委书记许惠民在2008年上半年,私自占有新店镇黄沙矿管承包人苏某的承包费20万元人民币。并收下苏某委托杜某贿赂的三十万元人民币,6月23日上午苏某接到徐州市检察院李开勇处长的电话,当天上午到徐州市检察院清风苑作证。当时作证现场苏某要求新沂市反贪局局长李林回避,(苏某知道李林与许惠民的侄子私交甚好)遭到拒绝。证人把2008年上半年用许惠民身份证在新沂市烟草局对面邮政储蓄银行存款20万元人民币的详细经过说了一遍,并强调存款后时隔不久许惠民在香港给苏某打电话询问这2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密码,证人告诉了他。经调查:许惠民没有将这20万元人民币上缴镇财政,并且用这20万元人民币在香港消费,根据消费流水账查出许惠民用这20万元人民币在香港消费3万元,并把剩下的钱转入其他账户。
二.2009年许惠民利用职权,包庇袒护新沂市新店镇所谓“招商引资”企业老板李才平,2009年李才平因强奸罪被新沂市检察院批捕,后经过许惠民多方活动,赔付女方捌万元人民币被取保,更令人惊叹的是,当年许惠民竟把一名强奸犯推选为新沂市人大代表,许惠民利用职权帮助新沂市加威饲料公司经理李才平在新沂市各大金融机构骗取:套取贷款达2000余万元人民币,许惠民从中取得200多万元人民币作为好处费。
三.2008年,许惠民在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将新店中学以200万元价格卖给张某,当时市场价值500余万元(容下几千口学生的教室,实验楼,教职工宿舍,和四十年以上的风景树)其中不可告人的秘密,新店镇人民都知道(据息张某贿赂许惠民20万元人民币)
四.开发商葛某送许惠民3万元人民币,拿下乡村水泥路两个标段的工程。在许惠民调离前期,开发商葛某找许惠民签工程款账单许惠民竟然多签3.5万元人民币,这3.5万元人民币是镇政府财政的钱。葛某的谈话录音已被送到新沂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录音时间长达47分钟,在许惠民的活动下腐蚀了一批纪检工作人员。可笑的是纪检工作人员查出许惠民在2008年私自占有苏某黄沙矿管承包费20万元人民币,在2011年6月份没有入财政大帐而是在2011年6月新沂市检察院张某调查后入账。三年来这20万元人民币不知去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许惠民占有这20万元人民币三年整足以构成贪污受贿罪行。
为什么新沂市纪委不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其中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为了帮助政府澄清党的队伍,为了捍卫人民的利益,请求通过人民监督网把犯罪分子许惠民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