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山陵园违规占用耕地农田400亩和林地150亩左右建设经营公墓等设施的地点在湖北大冶还地桥下堰村银山水库及上游水源地---耕地农田400亩和林地150左右,银山水库及上游水源地本是大冶市还地桥下堰村一个静谧的山清水秀之地,这里依山傍水,村民们世代靠山取柴,依水养田,过着恬静的田园生活。一年前金银山陵园的兴建在这里引起了轩然大波。广大村民多次与建设方、镇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交涉,建设方和镇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一直以“老板不在现场”及“市政工程”为由搪塞广大村民。近阶段建设方不断扩大建设公然将金银山陵园招牌做起来并进行经营活动。
金银山陵园现正建设于以下地方:
1、下堰村银山水库及金盘水库两个水库上游水源地(附证明资料见照片1)
2、银山水库库区(附资料见照片2)
3、银山水库旁边耕地农田400亩以上(见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集体林地150亩以上(附证明资料见照片3)
5、500米内居民居住区人口2500人
金银山陵园兴建一段时间来,既不见相关部门叫停,也不见有关立项的具体材料,建设方也无建设公示,广大村民群起激愤,有如下心结难以平复。
一、我们认为金银山陵园是不合法的。
根据1992年8月25日民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墓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建立公墓应选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及2000年10月1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为具体落实民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墓管理规定》的相关精神,前瞻性地颁布了第204号政府令[即《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设坟墓:1、耕地、林地。2、城区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3、水库、河流、堤坝,水源500米以内。4、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
金银山陵园在建设过程中砍毁集体林地及侵占银山水库库区面积,同时占用银山水库旁边耕地,并且距居民区更是近在咫尺。距居民区骆家湾、柯家湾、银山下尹家弯不到200米,距居民区程九洲上门、程九洲下门、黄宜全350米范围内,距居民区九门乐、黄琼玉等村庄500米内。在建公墓500米内涉及居民区人口达2500人以上,如此公然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令对抗的行为,管理部门又岂能熟视无睹?金银山陵园若是合法,那天下就没有违法了。
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一直倡导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如此扰民的工程与党中央的精神及各级政府政策岂不相悖?
综上所述,金银山陵园的兴建于法不容、于理不合。古人曰:防患于未然,决胜于千里。在此,村民们强烈要求相关领导部门停止建设及拆除违章建筑金银山陵园。同时恳请该项投资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予以配合。但愿金银山陵园只是某些跳梁小丑的个人行为。再次呼吁国土资源部门制止这种违法运用耕地农田建设公墓的行为,以平息众怒,安我民心
最后,全体村民向尊敬各级领导部门请愿:呼吁国土资源部门制止这种违法运用耕地农田建设公墓的行为,停止建设及拆除金银山陵园,保护耕地农田。我们要生活,要山清水秀,不要坟墓。
图片jpg格式怎么上传不了,也小于50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