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公安局长就任后首亮相 检查天安门治安

2015-04-01 17:25 来源于:北京青年报 | 作者:记者 李涛 | 浏览:
北京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先后来到天安门分局和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实地检查指导首都中心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看望慰问坚守岗位的公安民警、文职辅警。

 
北京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右)实地检查治安防控工作时的视频截图
 
  昨天(31号)上午,北京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先后来到天安门分局和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实地检查指导首都中心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看望慰问坚守岗位的公安民警、文职辅警。据了解,这是王小洪就任北京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以后首次在媒体上公开亮相。
 
  在天安门分局指挥中心,王小洪认真听取了警力部署、勤务模式、应急处突等方面的工作汇报,详细询问了人物安检、视频巡控等安保工作的落实情况。王小洪指出,天安门地区是举行国事活动的重要场所,是举世闻名的游览胜地,安保工作责任大、任务重,首都公安机关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严密各项安保措施,确保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王小洪随后来到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详细了解了派出所辖区基本情况和近年工作成效,查看了指挥室视频巡控系统。王小洪对前期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公安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强大支撑,首都公安机关要坚持把科技手段和高新技术装备应用到各项安保工作中去,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和公安队伍战斗力,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以忠诚可靠的队伍、顽强拼搏的作风、扎实严密的措施,切实维护首都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