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宋基会以公益名义吸金后放贷搞房地产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新华网郑州11月11日电 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在郑州黄金地段建设的一座大型宋庆龄雕像,带出了这个公益机构自筹资金4亿元建设的大型项目。一个公益机构靠什么自筹如此巨资?新华社

新华网郑州11月11日电 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在郑州黄金地段建设的一座大型“宋庆龄”雕像,带出了这个公益机构“自筹资金”4亿元建设的大型项目。一个公益机构靠什么自筹如此巨资?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追踪采访了解到,河南宋基会一边以“公益医保”名义在农村大量“吸金”,一边在城市投资放贷搞房地产,其运作已严重偏离公益慈善事业,且风险巨大。

号称“公益”,资产快速“膨胀”近30亿元

如果以一个企业的标准来衡量,河南宋基会是当之无愧的“明星企业”,近几年的增长更是称得上跨越式发展。按照基金会中心网数据库的统计数据显示,到2010年末其净资产已达29.7亿元,高居同业榜首。

在2008年,河南宋基会的净资产为15.4亿元,2009年增加到了20.9亿元,2010年已经达到29.7亿元,两年时间几乎翻了一番,这种增长速度可谓惊人。

记者查询发现,2010年河南宋基会总收入为10.3亿元,其中捐赠收入占到了10.1亿元。一个地方性公益机构,一年有超过10亿元的捐赠收入,在国内实属罕见;但其当年用于公益的支出却仅为1.39亿元,悬殊之大,令人不解。

巨额的应收款项是近三年来河南宋基会财务数据的共同特征。记者查询发现,2008年,河南宋基会当年捐赠收入达8.6亿元,支出5100多万元,而应收这一项高达11.56亿元;2009年,当年捐赠收入6.2亿元,支出8000万元,应收这一项又高达16.5亿元。到了2010年,河南宋基会财务数据中,长期投资有4.29亿元,而应收款项竟高达24.57亿元。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一位教授分析说,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这个慈善组织的主要资金并没有用于慈善事业,公益支出占比太低;一个慈善组织年年存在巨额的应收款项,占总资产比例已经高达八成,这种现象不正常;还有大量的长期投资和债权投资。

由于河南宋基会一直拒绝接受采访,其如何实现资产快速膨胀不得而知。但“新华视点”记者调查了解到,河南宋基会通过旗下一批公司,大规模涉足地产、放贷等经营领域的事实客观存在,其业务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担保、教育、保险代理等。

号称“医保”,在农村行“吸金”之实

2001年成立的河南省宋基投资有限公司,一直充当着河南宋基会基金投资管理的委托人角色,其法人代表张悍东一身二职,担任河南宋基会的秘书长。工商注册信息显示,其个人持有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宋基公司10%的股份。

一个在慈善领域表现并不突出的机构,为何能在筹集资金等方面表现如此抢眼?记者调查了解到,河南宋基会通过“公益医保”项目,在农村地区向农民吸金,涉嫌变相进行高息揽储,存在着巨大风险。

公益医保业务是河南宋基会下属的河南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开展的主要业务,目前其市一级分支机构在全省18个省辖市已经设立了17个。

记者几经周折,联系到了河南宋基会在漯河市临颍县的一位村级公益医保代办员,据介绍,仅他负责的一个村,一年通过所谓公益医保,就向河南宋基会缴纳180万元,农民经他之手办这个公益医保,都是冲着一万元每年400元的利息。

这位代办员介绍说,从2005年,河南宋基会就在当地开始了公益医保的业务,他从2007年开始也加入了这项业务,现在每收1万块钱就有80元的提成,然后将钱层层上交。

“说是办公益医保,其实就是高息揽储。”这位代办员说,平常宣传业务的时候,主要是上边说宋基会有政府背景,听着可信;再一个就是利息收入高。但前一段自己听说了宋基会的事情,也开始担心了。

在村民拿到的公益医保证中,记者看到有一则担保书,由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河南宋基投资有限公司、河南鼎泰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单位盖章,“共同对河南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在《公益医保证》中承诺的服务事项等相关责任不可撤销之保证责任。”还附送了一份由河南宋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意外伤害保险。

而记者采访了解到,这本公益医保证中的一系列机构,从保险代理公司、担保公司,到公益医保中心、宋基公司,都是河南宋基会的旗下公司,联成一体以公益医保的名义,组成了一条触角伸向基层农村的庞大资金吸纳链条。

大批资金就这样源源不断地从农村向上归集,用于河南宋基会旗下公司的一系列投资、放贷业务。一旦项目出现风险,由于涉及广大农村,后果难以预料。

一个慈善机构,为何能绕开那么多的部门,长期在农村以公益医保为名吸金?这位代办员说,原来一直以为是在给政府干的,现在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自己现在越想越觉得风险巨大,希望上级能够查清楚,这个业务到底是给谁干的?

号称“投资”,放贷竟成主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宋基公司以宋基会的名义开展经营,并且涉足民间高息借贷,已经是业内公知的秘密。2008年,在河南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郑州“地王”蓝堡湾崩盘事件中,河南宋基投资公司便是债主之一,债权达数千万元。

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介绍,仅在郑州地王项目中,河南宋基公司的高息收入几乎快与本金持平了。由于有河南宋基会的特殊背景,这家公司在当地民间借贷市场几乎从无损失,一旦出现风险总能率先保全本金。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河南宋基会早先旗下曾有一批公司,以宋基会的背景开展经营业务,一度通过拉善款有提成的模式在运作;近几年来,河南宋基会开始对这些公司进行清理整顿。但目前,河南宋基会旗下公司仍然数量不少,而且财务信息也与河南宋基会有共同特点:存在大量的应收款项。

记者在郑州工商局查询发现,近几年来,宋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很少甚至为零,但每年都有上亿元的应收、应付款项,包括与河南宋基会和其他宋基系公司之间的款项往来。再如宋基同济置业公司,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为零,而应收款项中,年初为2亿多元,年底就高达5亿多元;另一方面,应付款一栏,年初达4.7亿元,年底又增至近5.6亿元。

记者为此又采访了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多位专业人士,他们表示,按道理基金会作为公益机构,财务应公开透明,而现在财务表现竟然比许多企业还要“复杂”,且大部分都是关联公司“倒账”,最终流向又不得而知。

采访中,一些专家认为,从目前已经公开的信息,河南宋基会暴露出的这些问题已经损害到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整个慈善事业,有关调查组要查清其中是否存在腐败等行为,并尽早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同时,政府应着力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慈善机构和组织的财务公开,规范其管理,形成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体系。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