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出版社发行主管贪污310余万 赃款买豪车出国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正义网北京8月26日电(记者刘博) 28岁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以下简称为社科出版社)发行主管宋阿宁,利用财务漏洞贪污书款310余万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贪污罪对

  正义网北京8月26日电(记者 刘博)28岁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以下简称为社科出版社)发行主管宋阿宁,利用财务漏洞贪污书款310余万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提起公诉。今天上午,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来自中纪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一些基层法院的部分工作人员同时旁听了庭审作为廉政警示教育。 

  盗用新华书店名义卖书谋利 

  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的宋阿宁于2007年1月进入社科出版社,一直担任发行部发行主管。 

  看到有人过上舒适的生活,“80后”的宋阿宁也动了心。由于他负责北京、河北、天津地区的发行业务,北京新华书店首都发行所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华书店)是其在北京地区最大的客户之一,宋阿宁将主意打在了新华书店的头上。 

  2007年间,宋阿宁告诉客户张某,自己可以将图书折扣价压至三折,但是要用新华书店的名义来提书,折扣的款项要留给自己,张某同意了。 

  根据张某的证言显示,每次提书之前,张某会先给宋阿宁一份图书清单,在宋同意之后,张某先将三折图书的货款打到宋的账号后才能去提货。同时宋阿宁还让张某按照新华书店公章的图案私刻了一个假公章,方便每次提货时给库房签字。 

  从2007年至2010年初,长期合作的张某返给宋阿宁的书款有100余万元。而张某本人通过随意加价售卖图书,也赚取了30多万元。 

  用同样的方法,宋阿宁分别将图书以最高三折的价格卖给阙某及刘某,分别获得100多万的赃款。据两名证人的证言中称,宋阿宁每次都要求先把书款打到其银行账号上,才能进行提货,而每次提货都是以新华书店的名义,由于发行主管宋阿宁每次都先和库房打好招呼,库房工作人员很信任地将一批批图书发给前来自行提货的“新华书店工作人员”,致使该出版社价值860万余元的图书,以明显低于出版社规定的折扣价被卖出。 

  篡改统计数据掩盖罪行 

  按照社科出版社的规定,宋阿宁作为发行主管,能够决定的折扣价一般在六折左右。宋的一位领导在证言中说明,五五折的折扣是该社规定的最低折扣,也是需要自己审核签字的。而低于此折扣,必须要自己和社领导两层签字才可,这个价格一是会给有大量货单的客户,或者能够马上以现金交易的客户才可以。“低于五折的折扣价是违反规定的。” 

  如此多的图书以低价卖出,在账目上为何会无法显示?宋阿宁交代说,他“通过电脑进入别人的账号,调低统计表上部分发出图书的价格来平帐。” 

  出版行业内的一般惯例是发货3-6个月才会结账,而新华书店很少会有自行提货的情况,因为自行提货还要承担运费。该社财务人员在侦查机关调查之后,仔细核对账目后发现问题:宋阿宁的名目下有多笔以新华书店名义自行提货的业务,而这些货款既没有汇到公司的银行账号上,新华书店方面也没有收到这些图书。 

  皆因向往奢侈生活动贪念 

  据了解,贪污的赃款被宋用于个人消费及出国旅游。“我很后悔自己的行为。”被告人宋阿宁在法庭上落泪痛哭。“我的法律意识淡薄,身为国家的工作人员,给国家和单位造成巨大的损失,辜负了国家和父母对我的培养,辜负了单位领导对我的信任。” 

  案发后,宋阿宁利用贪污赃款所购买的一部雪佛兰牌科帕奇轿车、一部奥迪牌A6L轿车已被追缴,其家属上缴赃款人民币30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宋阿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对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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