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回应国内油价涨快跌慢 称系定价机制问题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国际油价暴跌,国内油价下调尚未满足条件。在国内油价下调备受关注之际,昨日,中石化召开与社会监督员的座谈会,探讨了油价等热点问题。对于公众感受到的油价涨快跌慢问题,

      国际油价暴跌,国内油价下调尚未满足条件。在国内油价下调备受关注之际,昨日,中石化召开与社会监督员的座谈会,探讨了油价等热点问题。对于公众感受到的油价“涨快跌慢”问题,中石化方面表示,这主要是定价机制方面的问题。

  昨日共有7位中石化社会监督员参加了座谈会,会前中石化研究院人士就当前国际石油市场和目前公众感受到的定价机制问题做了说明。

  作为社会监督员,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提出,为什么公众总是感觉国内油价“涨快跌慢”。中石化方面对此回应称,这主要是定价机制的问题。

  近日,纽约油价大幅下挫,但是主导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国际三地原油变化率一直高居不下,并未满足-4%,即未达到国内油价下调的条件。记者昨日从国内多家大宗商品资讯机构了解到,目前三地原油变化率已经接近于0,如果国际油价持续保持下跌的态势,预计8月25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可能迎来下调窗口。

  对于为何三地原油变化率下跌并不明显,金银岛资讯一位分析人士告诉记者,主要是因为三地原油变量率看的是22天的移动平均变化率,国际油价仅下跌几天对此影响并不大。该人士认为,成品油定价机制其实是很有“策略”的,其目的是希望能保持国内成品油价格的平稳,因为国内汽柴油使用的覆盖面非常广,一旦价格频繁波动对于工农业的影响都比较大。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