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高速收费调查追踪 代表建议政府投资收回停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本报关于广深高速收费问题的相关报道刊发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详见本报昨日A14-A15版)。而在此前接受新快报与央视联合采访时,省人大代表关志钢曾质疑作为主管部门的省交通

        本报关于广深高速收费问题的相关报道刊发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详见本报昨日A14-A15版)。而在此前接受新快报与央视联合采访时,省人大代表关志钢曾质疑作为主管部门的省交通厅袒护相关企业。但省交通厅负责人表示:“不会存在袒护”,将依法行政。相关人士表示,广深高速或可借鉴深圳梧桐山隧道及北京首都高速公路的相关经验,尽快将收费降下来。

       代表关志钢质疑省交通厅:你为何不能为更广大民众着想?

        2010年的广东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深圳大学文学院教授关志钢等人曾领衔提出《关于广深高速公路更改路名、停止收费的建议》。对于关志钢等人大代表的建议,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交通集团回复阐述了广深高速作为经营性公路项目,若政府单方强行撤销收费站,将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和政府的信誉,可能引起法律诉讼。并称如果停止了收费,会导致车流更加挤上广深,导致堵塞更加严重,也有碍于珠三角的一体化。

        对此,关志钢认为,一提降价或撤销收费站,省交通厅就站出来为企业说话,这就像是过去政府打击一些制药企业,企业就觉得受到了伤害,政府部门就去保护相关企业,这是非常荒唐的。

        “我总是在想,为什么我们政府的屁股总是坐在企业一方?当然我没有依据,我不能直接去怀疑说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利益关系,我不能这样去怀疑。但是我确实在想,我也想问你,你为什么老是坐在企业一方?你为什么不能够为更广大的民众、消费者去着想呢?”

        省交通厅副厅长曾兆庚:会依法行政 不袒护企业

        对于关志钢及媒体对省交通厅的质疑,省交通厅副厅长曾兆庚接受新快报及央视采访时表示,作为政府部门,省交通厅会依法行政,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去作为,不存在袒护企业的可能。“现在,省交通集团的人、财、物都是属于广东省国资委管,我们只是在业务上进行指导。”

        记者调查 省交通集团或年获利10亿

        据新快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广深高速公路为当年香港商人胡应湘投资兴建,于1988年4月8日成立的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则为粤港合作企业,是由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与香港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合作组建的。在行政上,其隶属于广东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又是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目前,广东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企业法人代表魏浩华也兼任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广深高速平均每年赚取路费30亿元来算,除去相应的成本及营业税附加,净赚20亿元左右,即广东省交通集团每年可从中获利10亿元之多。

        而于2000年6月28日挂牌成立的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规模居广东省属国有企业首位。目前,广东省交通厅与广东省交通集团在同一个地方办公,而在省交通厅的门口,也挂着广东省交通集团的牌子。

        各界反应 “广深高速收费应该降下来”

        近日,新快报与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合作采访的“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据《经济半小时》栏目相关记者告诉记者,应观众的要求,中央电视台二套节目甚至多次回放了此次“高速公路收费”调查的节目。

        而在相关报道刊发以后,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并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网友“千年粽子”认为,高速公路本来大部分是用老百姓纳税钱修的,车主每年还要缴纳近千元的路桥年费,成品油价格里也包含着路费。他主张一分钱都不能收。

        而更多观点认为,广深高速既然已还清贷款进入了纯盈利阶段,就应调价,如果再同样价位收费就是不合理。

        网友王军容认为,公路必须保持公益性质,收费期限的规定应该经过科学的测算。为何广深高速公路的收费时间才过一半,到收费停止的2027年还有16年时间,收益就已经是投资的两倍还多?要么是30年收费时间有着太多的主观因素、利益因素;要么是现有收费过高。在王军容看来,现在要做的应该有这两条路径:其一,开始实施免费通行;其二,将现有的收费大幅度降下来。另外,王军容认为,与高速公路暴利相对应的服务设施却是处于低迷状态,高速公路已经到了必须要“改变”的程度。

        省政府参事王则楚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高速收费已经出现两种怪现象:一是高速公路只为自己方便,不为老百姓方便。二是高速公路不高速照样收费。他认为,既然不高速,价格就应降下来。

        他山之石

        深圳梧桐山隧道

        政府投资收回 下月停止收费

        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大学教授关志钢认为,广深高速可以借鉴深圳取消梧桐山隧道收费的经验,尽快收回广深高速。

        “梧桐山隧道今年就要停止收费了,跟广深高速的情况几乎一样,也是香港投资者。但是经过不懈的努力,问题终于得到解决,由政府给投资方一定的补偿,收回这个隧道,今年停止收费,市政府已经明确承诺。”关志钢说。

         据新快报记者了解,梧桐山隧道的收费问题长期困扰着深圳盐田区和特区东部经济发展。

        1987年开始通车的梧桐山公路隧道连接沙头角和市中心区,毗邻香港,是深圳市区到东部开发区的重要通道。因为穿越隧道每次来回至少花上20元钱,许多人开车前往大小梅沙等东部景区都选择走盘山公路或深盐二通道,然而,由于绕开了盐田区中心,导致沙头角的旅游业、商业基本被边缘化。

        经过和梧桐山隧道公司长达九年的谈判,前不久深圳市政府会议形成决定,由深圳市政府出资2.5亿元,盐田港[7.26 1.54%]集团出资5.5亿元,先把梧桐山隧道的股权全部收回,再以2.5亿元转让给深圳市交委。目前,对隧道的评估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预计今年4月份正式取消收费。

        关志钢说,“我认为,中国经济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走到现在,有些事情的确是要转变发展方式,包括道路的管理运营。梧桐山隧道的收费问题的解决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取消收费不仅能降低物流货运的成本,也能带动沿线经济的发展。”

        北京首都机场高速

        代表委员炮轰 高价收费调整

        从2009年10月1日零时开始,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调整了收费标准。其中通往机场1、2号航站楼的天竺收费站由双向收费调整为有条件限制的单向收费,而杨林收费站的收费标准则减半。

        首都机场高速的收费问题历来遭受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法学界、媒体界炮轰,认为其收费不合理。其与广深高速有相同之处,都已还清贷款,但仍继续收着高价过路费。

        据国家审计署2008年第2号审计报告——《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在收费3年多后,北京市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费30年,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2008年2月,国家审计署就按其审计结果将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定性为“不合理,但不违法违规”。

        面对审计署的调查公告和公众的屡次质疑,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张工在此后作出回应,称将调整机场高速路的收费问题纳入考虑范围。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