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召回一批问题狂犬疫苗 已使用8千人份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核心提示:25日,国家食药局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召回一批可能存在质量风险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据称这批疫苗共销售10902人份,截至5月24日24时,在已使用的8376人份中,尚未接到不

核心提示:25日,国家食药局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召回一批可能存在质量风险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据称这批疫苗共销售10902人份,截至5月24日24时,在已使用的8376人份中,尚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

新华网北京5月25日报道 记者25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由于一批“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可能存在质量风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决定主动召回这批疫苗。

据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报告,其生产的批号为200905007-3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细菌内毒素超出标准规定,使用后易引起发热反应。为了保证疫苗接种者使用安全,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决定召回该批产品,目前该所已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相关处理事宜。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显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这批疫苗共计销售10902人份,截至5月24日24时,该批产品已全部查清,其中2526人份已被召回或控制使用,在已使用的8376人份中,尚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督此次召回工作,并对此密切关注,开展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的药品生产行为,将依法处理。

据悉,细菌内毒素是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中存在的一种物质,在生产中要求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其主要化学成分为脂多糖,是革兰氏阴性细菌细胞壁上的特有结构,内毒素为外源性致热原,超过一定量会引起人体短时发热。

根据我国药品召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药品召回制度,收集药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对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调查评估,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主动实施召回。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