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男子拔枪。本报记者裴强摄 装卸工工作时身亡 本报记者采访一起纠纷时遭遇两名男子阻挠,记者求证其身份时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听说过警察掏枪追击歹徒的,但没听说过警察掏

男子拔枪。本报记者裴强摄   装卸工工作时身亡

  本报记者采访一起纠纷时遭遇两名男子阻挠,记者求证其身份时——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听说过警察掏枪追击歹徒的,但没听说过警察掏枪证明自己身份的,可这样的事还就是发生了。5月21日中午,记者在七里河区土门墩附近采访一起纠纷时,遭遇两名身着便衣的青年男子的阻挠,记者在求证其身份时,其中一男子竟然掏出一把手枪指向记者称:“这就是我的证件!”记者后来了解到,该男子是土门墩派出所民警。

  5月21日上午,本报热线96555接到榆中县中连川乡农民张宏海反映,5月15日其在甘肃省商业储运公司打工的哥哥在工作中受伤身亡,可是甘肃省商业储运公司到现在没有给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

  当日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了位于七里河土门墩的甘肃省商业储运公司,在公司办公楼三楼,记者见到了死者71岁的父亲及亲属。死者的弟弟张宏海告诉记者,他的哥哥今年41岁,叫张宏江,5月15日上午11时许,在甘肃省商业储运公司院内的仓库前整理一辆半挂货车上的货物时从车上跌落,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向公司讨说法

  张宏海告诉记者,事情已经过去6天了,可是甘肃省商业储运公司的态度让家属不满。张宏海认为,哥哥在该公司打工,事发时也是在工作,公司应该解决哥哥的善后事宜。他们就此和甘肃省商业储运公司协商了多次,但一直没有结果。记者就此采访了甘肃省商业储运公司。该公司综合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领导不在,同时告诉记者,目前此事七里河安监部门正在调查,等调查结果出来再和记者联系。民警掏枪证明身份中午12时25分,记者正准备离开时,看到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劝说坐在门口的老人和公司再次协商,老人情绪很激动,但是这名民警还是好言相劝,本报摄影记者当即用镜头拍下了民警耐心劝慰老人的场面。就在此时,一名身穿休闲服的男子上前阻挠记者拍照,记者当即表明身份称这是正常采访。但门外另一身穿西装的男子走到记者面前说:“记者出去!”并做出要驱赶记者的举动。

  记者随即询问对方的身份,对方称:“我是派出所的管段民警。”由于对方身着便装,记者要求其出示证件证明其警察身份。就在这时,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幕发生了:该男子突然撩起衣角,让记者看其腰间别着的手枪。之后,又迅速拔开枪套,做出拔枪的动作。记者在吃惊之下迅速阻挡,但是该男子还是拔出了手枪,右手食指扣着扳机,枪口指向记者称:“这就是我的证件!”随后,该男子又将枪放进枪套内。

  不只是记者,当时在场的人都被这名男子拔枪的举动吓蒙了。镇定下来后,记者随即问该男子为何掏枪,对方回答:“你不是要看证件吗?这还不能证明我的身份吗?”

  警察使用枪支有规定

  记者随后调查了解到,掏枪的男子确实是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土门墩派出所的一名警察,可是警察能用枪证明自己的身份吗?记者咨询相关警务人员,得到的回答是绝对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使用枪支:(一)处理一般治安案件、群众上访事件和调解民事纠纷;(二)在人群聚集的繁华地段、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及易燃易爆场所;(三)在巡逻、盘查可疑人员未遇暴力抗拒和暴力袭击时;(四)从事大型集会保卫工作时;(五)在疏导道路交通和查处交通违章时;(六)与他人发生个人纠纷时;(七)使用枪支可能引起严重后果时。

  可是当时记者采访的只是一起简单纠纷,警察也只是调解民事纠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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