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大王贪污8亿判死缓 四兄弟陆续被捕直斥政府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封面文章:一个红顶商人的生死关头 编者按: 企业家和地方政府针对某个企业的产权争议,多少年来,早已老生常谈。化公为私,或者收归国有,两种不同结局,都各自上演过N遍。游

家具大王贪污8亿判死缓 四兄弟陆续被捕直斥政府抢劫

 

封面文章:一个“红顶商人”的生死关头

    编者按:

    企业家和地方政府针对某个企业的产权争议,多少年来,早已老生常谈。化公为私,或者收归国有,两种不同结局,都各自上演过N遍。游戏规则有多少迷宫和漏洞,人性深处有多少贪婪和盘算,历史和现实有多少说不清道不明的弯弯绕绕,就算把这些统统考量在内,冯永明和伊春市政府,关于光明家具产权的较量,可能的家破人亡程度,还是罕见到让人触目惊心:

    冯氏兄弟四人,冯永明一审获刑死缓,其他三人获16年至无期徒刑不等。冯氏兄弟上诉,指政府“抢劫”;政府方面直陈:冯氏可恨,赢利时是私有企业,亏损时就变成国有企业;历届市政府对冯永明一再退让,直到再退就是万丈深渊时,才“毅然出击”,对冯氏兄弟提起法律程序。

    从小木匠到“中国家具大王”,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省工商联副主席走到股权贪污8亿被判死缓,“红顶”到“灭顶”,“光明”到黑暗,这中间到底有多少故事?冯永明的人生惨剧中,到底背负了几十年来多少中国企业家们共有的命运阴影?

    难以脱掉的“红顶”

    一个企业创始人群体的悲情

   历史往往会踏入同一条河流。所以鉴史可以知今。

    如果“家具大王”冯永明吸取了知名企业家李经纬、仰融、陶幸健、郑俊怀与龚家龙的前车之鉴,或许就不会固执地走到“鱼死网破”的不归路上。

    其实,鱼会死,网不会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创业者会出局,而国企的产权不会变。至少在目前,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规律。遵从者可以呼风唤雨,违逆者面临的,会是一场又一场类似的悲剧。

家具大王贪污8亿判死缓 四兄弟陆续被捕直斥政府抢劫

冯氏家族牢狱之灾时间表

    脱不掉的帽子

    冯永明本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一个小木匠。他事业的起点,也是一个濒临倒闭的生产消防梯子的小型集体企业。靠做“梯子”连饭都吃不饱,1985年起,他在梯子厂开始做一些家具,并逐渐摆弄出一个小家具车间。

    后来,这个小家具车间注入一个空壳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创办了伊春市第一家中外合资生产型企业——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再后来,外资方退出,光明家具成了地道的本地企业。经过几年发展,它成了排名全国第一的家具巨无霸。光明家具曾是中国家具行业第一的品牌。

    光明家具曾被评为“全国生活消费相关行业10强企业之一”、“全国大型民营企业100强”……1996年4月,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作为创业者,冯永明曾任光明集团党委书记、伊春市政协副主席、黑龙江省工商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家具协会副会长等职,荣获省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1992年起连续三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

    后来,冯永明所做的最大努力,就是“脱帽”,一是企业脱帽,将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集体所有制,以图将来完全变成私有或者绝对控股;二是自己脱帽,意欲与政府划清界限。他自己说,已经辞去了所有带有“红帽子”色彩的社会职务,他在被拘之前,已没有任何头衔。

    可是,自从光明家具上市那天起,冯永明已经没有了归路。

    光明家具是黑龙江省第一家A股上市公司,也是家具行业第一家A股上市公司。企业虽不算大,但名气不算小。当时光明家具能够上市的前提,就是它必须是国有企业。

    如果冯永明说光明家具是私有企业,岂不是把当初为它上市做担保的地方政府,放到火上烤?将它做成一个“欺诈上市丑闻”?

    冯永明并不甘心,于是动手掏空上市公司,大搞关联方占款与关联交易,大肆转移资产。就这样,他走上了“贪污”国有资产的不归路。

    而光明家具这个曾经风靡中国的家具品牌,这个曾经创造了第一个实现产品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第一个推行家具拆装组合、第一个完成跨地域异地办厂、第一个建起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第一个上市融资等多项桂冠的家具品牌宠儿,辉煌已永远属于昨天。

    上市公司也迅速垃圾化,业绩年年巨亏,股市年年走熊,不仅被打上*ST标记,而且长期完不成股改。它最终不得不寻求保壳重组。

    到了2008年9月份左右,光明家具股票3年亏损面临下市,光明股票如下市,将是继阿钢、佳纸、齐钢、蜡笔、秋林下市之后的第六个下市黑龙江企业。公司戴上了*ST的帽子,地方政府保壳任务重;公司长期未股改,地方政府受的舆论压力大;公司巨额亏空需要给全国股民一个交待,地方政府需要保信誉。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肯定担不起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偏偏冯永明不配合,一门心思只想搞自己主导下的重组,以至于S*ST光明[0.00 0.00% 股吧]与多次重组机会失之交臂。冯永明错过了多次使自己脱身并使上市公司转危为安的机会,企业的烂账越来越烂,国资流失的风险越来越大……于是,冯永明就只有“出事”一途了。

    伊春市委书记许兆君说,冯永明有一个哲学:我赢利的时候是私有企业,我亏损的时候就是国有企业。冯永明把所有的债务、所有的问题、所有的矛盾、所有的窟窿和债务留给伊春,把所有的优良资产、优良资本、现金流转移到伊春之外。

家具大王贪污8亿判死缓 四兄弟陆续被捕直斥政府抢劫(2)

光明家具集团

    脱不掉的劫数

    冯永明的陨落只不过是中国企业家悲剧的另一个版本,在此之前,多人都在股权之争这条华山道上跌入悬崖。

    回顾中国企业界近年一些著名的事件,不少企业家的遭遇,与冯永明有着完全相同的地方——他们都与企业的“产业清晰化运动”有关,而且都重重地撞在了“国有资产”这堵硬墙上。

    从2002年到今天的八九年间,从李经纬被赶出健力宝[3.21 0.00%],仰融出走华晨,到春兰陶幸健MBO失败,再到“乳业教父”郑俊怀、“油王”龚家龙,以及“家具大王”冯永明的牢狱之灾,曾经风光无限的红顶商人们,都纷纷踏入同一条河流:成也红顶,败也红顶。他们都在“产权不清”这堵高墙面前碰到铁壁,善始者众,善终者寡。

    2002年1月9日,健力宝的李经纬与三水市市长冷冷地相对而坐。自1998年以来,他们因为健力宝产权分岐而势同水火。不久,健力宝被张海收购,元气大伤。李经纬突发脑溢血,住进了医院。当年的“中国第一饮料企业”,如今几乎消失在市场之中。

    这年1月,科龙也不平静。1998年底其创办人潘宁去职之后,2002年,容桂镇镇长拍马上阵,亲自出任总裁。10月31日,一个经历可疑的企业家顾雏军收购了科龙这一具已被掏空的躯体。2005年,科龙出现36.93亿元的巨额亏损,顾雏军被判刑。这家优秀的家电企业也成为了产权游戏的牺牲品。

    一 些企业的MBO(管理层收购)努力,也在这个时期夭折。2002年, 陶幸健主导的春兰MBO无疾而终。紧接着,海尔、长虹、海信的MBO也一一被否。

    由于没有制度与法律上的保障,几乎所有的企业产权变革,都是一场巨大的冒险。2004年,致力于MBO的伊利创始人郑俊怀,被举报“侵吞国有资产”,郑俊怀以挪用公款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仰融也是败在了华晨的“产权归属”这一环上。经与沈阳市政府激烈冲突之后,2002年5月,中国汽车传奇人物仰融飞到五台山拜佛祈福,随后悄然赴美不归。而曾豪情万丈的华晨汽车,从此不复当年雄心与锐气。

    产权问题还困扰了曾号称 “国内唯一民营油企”的天发集团。虽然创始人龚家龙一直认为天发就是他自己的企业,但天发成立之初的定性是“全民所有制”。天发的成长与光明家具颇有类似之处。毫无疑问,在1996年,天发如果没有当时的国有身份,是不可能上市的,但是,荆州市并没有给天发投入资金。后来,龚家龙也因“挪用资金”在牢狱中待了19个月。

    从以上一系列的事件看,“红顶商人”们为转移国有上市公司资产,而进行的纷繁复杂的股权设计、资本运作,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是无法逃脱“贪污侵吞国有资产”的罪名的。

    脱不掉的底色

    据说,冯永明本人始终认为自己很冤,无罪,在牢狱之中还写信给家人,称“相信法律的正义”。

    但是,企业家们在产权变更这样敏感的问题上,的确不能心存侥幸。冯永明作为创业者,本应该通过正当途径争取到自己应有的权利。比如,明确与国资部门达成正式股权分割协议,或者通过司法部门裁判股权纠葛。但冯永明没有这样做,而只是通过工商部门个别官员,将企业由全民所有制私自变更为集体所有制,并在上市公司中上下其手。这样火中取栗,后果当然可怕。在本文提及的企业家当中,冯永明是被判得最重的人——死缓,而且,他还把一家人都拖了进去。

    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一群像冯永明这样的小人物,把中国变成了一个大实验场,在旁人充满怀疑的眼光中,为中国展现了一幅生龙活虎的草莽商业社会图景:不拘一格,求变求存求强。其功是不可磨灭的。只是,二三十年来,中国的企业很少能有做到规范化经营的,大多产权不清,大多挂靠国企或者集体企业。这些企业家无论是身处国营公司、集体企业,还是民营公司、合资企业,都是在一片混沌状态的新天地中施展手脚,在一片非规范化的市场氛围中大展鸿图。他们虽然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但如今回头来看,他们的成长,都不可避免地行走在草莽中,行走在灰色地带。其中,创业者戴红帽子、挂靠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他们最基础的底色。

    但正是这个底色,让企业里国有与私有产权界定不清。这个历史问题往往会产生巨大的麻烦。这种产权争议在国内并不少见。而其通常的结果,不是企业家把政府买通,化公为私,就是合作破裂,政府将企业收回国有。这样的故事,在一段时期里反复上演。

    企业家与政府之间的股权问题没有界定清楚,客观地说,企业家和有关部门都有责任。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好的结果,是企业、企业家和有关部门都输了。

    好在,企业戴“红帽子”与创业者戴“红顶子”的时代,正在慢慢成为过去,这个困扰中国企业一二十年的一个根本性大问题,正在慢慢退出历史舞台。但愿冯永明是企业家中最后一个被无情惩罚的有罪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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