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连续独家报道了德州陵县交通局使用报废车等充当执法车的事情,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立即对问题执法车进行了拆解报废,日前又对交通局原局长、现任副局长以及县交警大队的大队长进行了有关处分。
陵县纪委、监察局调查认为,交通局法制意识不强,监管不力,存在失职行为;县交警大队放松对有关执法车辆的管理,存在失职行为。已责成交通局、 交警大队作出深刻检查;给予县交通局原局长和现任副局长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陵县交通局的6辆问题车已于4月8号进行了集中拆解和报废销毁,并对手续齐全的其它车进行补审,消除警示标志,恢复原貌,补齐手续,不再做执法车使用。此外,交通局购买的新车也将马上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