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病毒集团被曝光 五大非法获利手段 年收入过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年收入过亿元本报揭秘五大非法获利手段 十大病毒集团分别为黄飞虎集团、HYC集团、HY集团、老蛇集团、192集团、GZWZ集团、CL集团、张峰集团、WG集团、安妮集团。 中国十个病毒集团日

 年收入过亿元 本报揭秘五大非法获利手段

  十大病毒集团分别为黄飞虎集团、HYC集团、HY集团、老蛇集团、192集团、GZWZ集团、CL集团、张峰集团、WG集团、安妮集团。

       中国十个病毒集团日前首次被曝光。

  据国内安全厂商金山网络日前发布的《2010-2011中国互联网安全研究报告》显示,这十大病毒集团分别为黄飞虎集团、HYC集团、HY集团、老蛇集团、192集团、GZWZ集团、CL集团、张峰集团、WG集团、安妮集团。金山网络宣布近期将这些犯罪团伙资料上报有关部门,全力配合警方打击此类犯罪行为。

  据介绍,80%的病毒传播通道被十大病毒集团操纵,这些病毒集团通过多种手段获得了巨额非法收益,按1000个IP访问一次,病毒集团可收到6~7元计算,主要的病毒集团每天可感染约30万台PC,因此大的病毒集团每年收益高达数亿元,病毒集团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记者深入采访业内专业人士了解到,90%的病毒集团的病毒行为特征均与网购欺诈有关。为此,本报记者深入了解,揭秘病毒集团非法获利的几大途径。

  手法一:网购欺诈

  病毒集团如何获取高额利益,他们的收费有哪些?对此,金山网络安全专家李铁军表示,进行网购欺诈是病毒集团牟利的首要手段。据了解,网购欺诈的操作方式一般是病毒集团在网民电脑桌面生成购物网站的快捷方式,病毒集团通过网民点击赚取流量,按流量计费,1000个IP访问一次可收到6~7元,感染的电脑台数越多,病毒集团可以获得的利润就越高;另外就是成单后,按比例分成。其方法是病毒会在用户上网购物的时候弹出一个广告,该广告直接指向某一件商品,如果最后用户网购该商品成交,病毒集团可以获得成交价的10%~20%作为提成。还有的会直接将用户引到钓鱼网站,直接盗取中毒用户的财产。近日,《在淘宝被诈骗5.46万始末》的帖子在不少论坛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该受害者自称“一网购老鸟,同时是互联网从业者”,在万分谨慎小心的情况下,仍然中了网购木马,被骗走了5.46万元。

  手法二:网络游戏陷阱

  据网络安全专家介绍,病毒集团牟利的第二种手法是针对网络游戏玩家。其手法包括下载安装盗号木马,窃取虚拟物品等等。李铁军表示,虽然这种操作方式由来已久,但如今盗号木马产业链仍然健全,并且依旧活跃。李铁军透露,病毒集团还通过推广游戏客户端获利,每成功注册一个用户ID,病毒集团可获取1.5元至5元不等的收益。网民中毒后,在电脑桌面会生成游戏网站入口,这些快捷方式通常不能简单删除。也有的病毒会直接在用户电脑里安装游戏客户端软件,通过这种安装,病毒集团收益可能达到10元/IP。

  手法三:推销浏览器

  业内人士陶明昨日对记者透露,篡改浏览器主页是网址导航站相当普遍的推广方式,由于网址导航站的广告价值很大,类似站点很多,竞争也十分激烈,这导致部分网站直接使用病毒推广流量。据陶明介绍,病毒集团的惯用手法是,导致网民的电脑中毒后,病毒会篡改并锁定浏览器主页,并且用普通方法无法修复,而病毒集团每成功锁定一个可以挣到1元左右,其目的是将用户引到指定的网站。也有些病毒会修改网民浏览器的收藏夹,目标仍然是产生流量。

  手法四:弹窗广告

  第四种手段则是进行弹窗广告。据了解,目前弹窗广告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网民上网时,通过浏览器弹出广告页面,另一种是在屏幕右下角弹出窗口。病毒集团通常按弹出广告页面的展示次数来获取报酬,计价标准一般为6元~6.5元/千IP/次。每台中毒机器每弹出一次广告,收入6厘钱,因此,中毒电脑会相当频繁地弹出广告。

  手法五:推广软件

  很多用户常常会发现,自己的电脑装了很多莫名其妙的软件,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也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安装的。业内人士陶明表示,去除重复之后,病毒集团推广软件有两种收费方式,一种是安装就给钱,只要成功在用户的电脑上安装一个软件,病毒集团可挣到0.2元;另外一种收费方式则是,安装后必须成功激活,即用户使用才能给钱,一般的收费标准是,成功使用一个软件,病毒集团可获取1元-1.5元的报酬。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