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新华网上海1月15日电 价格一路飙升的茅台酒已经超出寻常百姓的承受范围,客观上沦为变相的奢侈品。正在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上海市多位人大代表建议

新华网上海1月15日电 价格一路飙升的茅台酒已经超出寻常百姓的承受范围,客观上沦为变相的奢侈品。正在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上海市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

      “动辄两千多元一瓶的茅台酒已经‘变了味’,不再是普通的白酒,老百姓对此议论纷纷、意见很大。建议上海带头在公款消费中明确禁止喝茅台,各级纠风部门也应把禁止喝茅台列为检查内容,像禁止消费卡一样予以查处。”上海市人大代表史秋琴说。

日前,在胡润研究院发布的“全球十大最值钱奢侈品牌榜”中,茅台排列在世界著名奢侈品牌路易威登、爱马仕和宝马之后,名列第四。此外,茅台还被评为“十大最受富豪青睐的送礼品牌”之一。

“虽然茅台从没有承认自己是奢侈品,但在价格的疯涨上具备了奢侈品的‘基因’,喝茅台越来越被视为‘身份’和‘品位’的象征,老百姓已经将其视为当然的奢侈品,这次被排进胡润奢侈品排行榜,也是一种旁注。”上海市人大代表慎海雄说,“对此种畸形现象,有必要断喝一声。”

去年底,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上海市人大代表顾晓敏、尹明华等人士认为,虽然目前条例对什么是“奢侈品”还没有细化的认定标准,但如果一瓶市价两千多元的茅台酒还不算“奢侈品”的话,那显然无法说服民众。在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上海不妨以实际行动先带个头。

人大代表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产品定价和市场定位政府不便干预,但政府可以干预的是:禁止以财政资金满足个别人群的奢侈欲望,杜绝国币公帑的靡费。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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